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在二零二三年五 月三十日上午10点开庭宣判新都区法轮功学员谢美开(女、78岁)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二千。新都区检察院检察官:邓灿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61977p.html#2361323165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都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15日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