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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秀三

简介:
马秀三
(Ma,Xiusan), 81岁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国传统新年来临前夕,马秀三老人到本溪市看守所,善心的给被非法关押在此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存钱,被看守所人员当场非法扣押。

为抵制警察对自己的迫害,时年七十七岁的马秀三声明信仰法轮功合法,自己无罪。马秀三从正月初三(二零一九年二月七日)开始绝食,初九,被送到本溪市金山医院,因她的身体状况堪忧。

家属已为老人聘请了维权律师。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本溪市平山区法院对马秀三非法开庭。因律师未及时得到通知,未能出庭为老人做无罪辩护,后马秀三被诬判三年。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警察在边立华家的非法抄家。当时,马秀三也在边立华家中。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法轮功学员边立华和马秀三接到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人员和本溪市平山区千金派出所警察送达的传票,她们被公安和溪湖区检察院暗箱操作,非法起诉至溪湖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左右,在接到所谓传票和起诉书时,马秀三和边立华非常惊讶。在所谓的非法起诉书中写道:她们两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由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分局千山公安派出所执行监视居住,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由千山派出所执行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平山分局向溪湖检察院移送起诉。”

而此前,她们根本不知道她们曾被“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因为没有人告诉她们这样的情况。

最奇怪的是,所谓的非法起诉书中,没有检察官的名字,只盖了一个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的公章。

后经马秀三和边立华聘请代理人到检察院确认,才得知,承办的检察官是衡力源。溪湖区检察院人员,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向溪湖区法院非法起诉,承办法官叫王冕。

近期,马秀三和边立华的代理人到本溪市溪湖区法院要求阅卷,遭法院人员拒绝。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非法判刑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本溪马秀三和边立华被暗箱构陷至法院

相关单位及个人:
溪湖区检察院承办人:检察官 衡力源 电话024-45830680。 溪湖区法院承办人:法官 王冕 电话024-42885848 法官 郝姓助理 024-4288588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5日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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