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贵春
简介:
冯贵春(Feng,Guichun),
女 ,
三十多岁 ,
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临沂市中心血站职工,在临沂市政务大厅上班,家住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冯贵春被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警察绑架,警察抢走了她的手机、电脑、电动车等财物,也未出具扣押物品的清单。目前冯贵春被非法关押在临沂看守所。 冯贵被兰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天。家属多次找兰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说理,递交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撤销批捕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之后公安局、检察院以种种借口拒不见家属,不接受法律文书,不接电话,不接快递寄去的法律文书。现在家属正在向上级检察院、督察等各级各部门控告警察、检察员李蓓蓓的违法犯罪行为。 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警察勾结兰山区检察院将冯贵春非法起诉到兰山区法院。兰山区检察院公诉人李蓓蓓,兰山区公安分局办案警察李学金。 冯贵春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近5个月。据悉,家属接到临沂市兰山区法院电话通知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开庭,地点在临沂市看守所,因法官无故要求家属辩护人提供无犯罪证明,被家属拒绝而休庭。本次开庭日期是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地点在河东区看守所。 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和三月二十七日两次开庭未果,四月十二日再次非法开庭,家属聘请了两位北京律师作无罪辩护,因谢律师未到场,由当事人母亲作为“亲友辩护人”出庭辩护。 庭审地点在临沂市看守所,历经四个多小时,从上午10点多开庭 至下午2点多结束。律师及辩护人提出的许多异议,等待法院回复,案件还在审理中。 在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与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构陷的证据中,所有举报证人,都没有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职业职务信息;在举报的材料中,都没有民警的签名与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职业、职务信息等;抄家只有证人的名字,却没有侦查警察的签名,其余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职业、职务信息等都没有(冯贵春的家人至今也没有收到“抄家”劫走的“物品扣押清单”;手机,电脑,房间钥匙,身份证等等物品都没有归还);认定(×教宣传品)的人员,没有个人身份证明、职业、职务、资格证明,也没有单位资质证明等等。 在审讯材料上的签字,是在冯贵春突然遭绑架、非法拘禁,身心受到重创,精神几乎要崩溃的情况下,由警察诱骗她,说签了字三天后就释放她;说“中秋节”后就释放她出去的“谎言欺骗”下签的。因为冯贵春拒不配合签字等,遭到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与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人员 “肢解”,“不签字就等着判吧”等的语言暴力威胁恐吓。 辩护人要求:所有证人都必须出庭作证,否则证人证言无效; 被举报的所有法轮功书籍类的证据,都得当场宣读,看看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拿出对法轮功“定性”的法律文档;拿出当事人到底利用了哪个“邪教”,破坏了国家哪条法律的实施等等。法官都没有采纳。 面对兰山区公安国保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违法办案的情况,兰山区检察院应当给予监督与阻止。然而在兰山区检察院的起诉书上却写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人(李蓓蓓)声称当事人“反党”,要求法院判处。律师回应(“反党”与“反对党”是两个名词概念)。 北京谢律师因辩护权被剥夺,现已启动(罢免兰山区法院院长王成国,与审判庭庭长)的控告与举报。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兰山区法院对冯贵春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两万元。冯贵春及其家人不服判决,上诉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二审法院)。二审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家人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见到了二审法院的下达《刑事裁定书》。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冯贵春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遭迫害。 自入狱后,冯贵春就被单独关押,全天被人随身监视并强迫观看栽赃法轮大法及大法师父的影像。监狱人员为让她转化,在冯贵春拒绝签字的情况下,非法转化人员控制她的手在同意转化文档上强制签名。冯贵春被关押期间,家人会见得知她不被允许洗澡洗头,头发脏污成绺。 在监狱内,冯贵春购物受限,监狱不允冯贵春随意购物,说是犯人分等级。她的衣服外被挂不知标记意义的红牌子; 家人会见前被狱方警告不准和冯贵春说“上天”、“神佛”之类的词语,否则禁止会见。每次会见时,主管狱警(其一为毕姓警察)在她身边监听通话内容,不时做记录;家人问起有无被强迫坐小板凳和非法虐待她的人员,冯贵春不敢透露真实情况。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冯贵春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强制转化迫害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89542.html#2512622109
山东临沂市冯贵春被枉判四年-中院枉法维持冤判
山东临沂市政保警察李学金的恶行
山东临沂市法轮功女学员冯贵春再次遭非法庭审
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冯贵春面临第三次开庭 补充更正信息
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冯贵春面临第三次开庭
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冯贵春面临第三次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4620.html#2432622828
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冯贵春面临开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9850.html#23122522336
临沂冯贵春被关押逾百日-家属控告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67298.html#231019203824
临沂市中心血站大法弟子冯贵春被绑架关押已20多天
山东沂水县黄山铺镇法轮功学员冯贵春被绑架关押
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东省女子监狱: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世纪大道3777号
信箱代号:822信箱100分箱
邮编:250104
咨询电话:0531-858380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临沂市看守所
兰山区公安分局
兰山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19日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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