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迟)秀华
简介:
池(迟)秀华(Chi(chi),Xiuhua),
女 ,
44岁 ,
抚顺市新宾县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江××流氓集团开始对法轮功打压之时,池秀华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相信法轮功是正法。毅然去北京上访,来证实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李洪志的清白。在北京被绑架,劫持回新宾之后,被新宾镇派出所非法罚款二百元,根本就没有给开收据,还将池秀华的家给抄了,将一些大法书籍抄走。 二零零一年,池秀华在一家小吃部打工,被两名不知名的警察强行塞进一辆黑色的轿车中,绑架到新宾县公安局,以串联法轮功为由逼迫家中的哥哥给池秀华写担保书,不让池秀华炼功,交押金二千元,怕家属不交钱,告诉家属不交钱就拘留。 二零零二年新宾县几名不法警察,到池秀华家非法的抄家抓人,因池秀华不在家,到池秀华的姐姐非法骚扰恐吓。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早上九点钟,池秀华正在上班,被两名警察以构陷其讲真相为由,强行绑架到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包被没收,包里有九百元钱现金、门钥匙、mp3和优盘等物品。非法入室抢劫抄家,将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一把切纸刀、二百多份传单、十几本《九评共产党》还有复印机、光盘等物品被抄走。下午,被新宾县国保大队的崔长飞、黄某非法关押到新宾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池秀华绝食五天后,被新宾县国保大队崔长飞和政法委的李柱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遭受二十几天迫害后,被检察院的王本富、崔长飞等人送到抚顺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九月九日新宾县法院开庭,没有通知家人,被冤判三年。当时的公诉人是郑少德。在这期间,池秀华唯一上中学的女儿,因恶警不断的上学校骚扰,被迫休学,影响了孩子一生和前程。 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由抚顺第二看守所的管教关静,非法将池秀华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女子监狱里,池秀华遭受着精神的摧残和人格的侮辱,强迫她看诽谤,诬蔑师父的和“天安门自焚”假案的光盘。当时管理池秀华的队长是陈莹,指使杀人犯陈淑英、抢劫犯李春红做池秀华的包夹来迫害她。不让池秀华跟人家说话,还让池秀华长期蹲着不起来。那时恶警指使将要减刑的犯人来迫害大法弟子,如果不“转化”(放弃法轮功的信仰),就不让犯人减刑。在那毫无人性的邪恶高压下,犯人就得丧心病狂,失去人性。为了减刑使尽招数,变本加厉,不留余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在一监区的四小队,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陈桂凤,被恶警四小队队长吕冬梅,指使犯人马兰、王丽包夹她、迫害她。把她带进水房,暴力殴打,直到她下身大出血,人事不省住进了医院。因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不“转化”,被调到二小队遭受严重迫害。二小队恶警察指使着犯人刘晓翠、王秀兰迫害她,晚上回监舍不让睡觉。经常听到水房传出打骂声和人的惨叫声。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彭越领着国保支队警察,还有从刑警、各派出所调来的警察五十多人到新宾县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迟秀华在家中被抚顺市国保及刑警伙同新宾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家中被抄,所有的大法的书籍、机器设备、现金等一切私有物品全被抢劫一空。其中,现金有七、八千元左右、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两台、DVD影碟机、打印机四台、塑封机一台、挂历机一个、切纸刀两个、手机四部、还有大量纸张、和空白光盘。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罚款;
迫害亲属;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政法委四月份指使各地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
辽宁抚顺市恶警彭越参与绑架众多法轮功学员
抚顺市新宾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大法弟子池秀华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办公室电话:0413-5080010 新宾县公安局局长:王云飞办公室电话:0413-5080201 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电话:0413-5022891 抚顺市610办主任(政法委副书记)办:0413-2650225 抚顺市610办:0413-2650228 罗台山庄洗脑班的相关资料: 洗脑班值班室(门卫通用)0413-4460688 校长:贾大树(市610副主任)手13841300039, 宅0413-2633207 班长:吴伟(恶警)13050167946吴志兴(吴伟父)宅0413-262562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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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
新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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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长飞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陈莹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
彭越
罗台山庄洗脑班(辽宁省法制学校/抚顺市大伙房水库关爱学校)
抚顺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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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晶
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
:
王本富
更新日期: 2012年6月14日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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