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景霞
简介:
聂景霞(Nie,Jingxia),
女 ,
61岁 ,
湖南湘西花垣县法轮功学员,保靖县人,土家族,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做生意。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上午,两男一女便衣闯到卖衣店绑架聂景霞。据悉,三个警察试图哄骗聂景霞走出卖衣店门面,聂景霞拒绝。便衣们威逼说,如果不出来,就叫全巷子卖衣人都来看。 聂景霞走出来后,即被警察绑架。之后,十多个警察到她的店子里非法抄查。聂景霞的租房也被非法抄家。聂景霞被劫持到湘西自治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上午9至10点,公安局警察龙站美等几个便衣带聂景霞的妹和房东老板(姓名不清)到店子里非法拍照,进行所谓的“取证”。据了解,聂景霞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湘西州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花垣县法院开庭非法庭审聂景霞。家人请的亲友辩护被法庭无理拒绝。聂景霞被非法关押在湘西自治州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八月得知,梁松被花垣县法院非法判处两年,聂景霞被花垣县法院非法判处四年。肖永康被花垣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上诉后,湘西州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另外,梁松不服花垣县法院非法判刑,已上诉,未闻聂景霞上诉。聂景霞也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90988.html#25221202032
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和花垣两县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湖南花垣县法院近期恶行
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66663.html#23930221737
相关单位及个人:
花垣县法院:
办公室:0743-7211021
审判长龙延坤
陪审员姚宗富
陪审员饶丽
法官助理刘民兴
书记员常琳
花垣县检察院:
办公室:0743-7218508
检察员石焘(非法起诉肖永康)
检察员石英明(非法起诉聂景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
花垣县法院
湘西州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23日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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