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苹(别名李玉)
简介:
王苹(别名李玉)(Wang,Ping(biemingliyu)),
女 ,
四川省成都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成都法轮功学员王苹(别名李玉)从租住屋内被警察戴上手铐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二三年八月,王苹的儿子和王苹的弟弟意识到亲人失踪,四处找寻。九月下旬,向户籍地派出所和租住地派出所报案“失踪”,两边派出所都互相推诿,拒绝查询。现在,已经失踪六个月了,王苹家人心急如焚,王苹的处境令人担忧。 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点二十分开庭非法庭审两位法轮功学员——绵阳市的王苹女士及温江市的杨益凡先生。非法庭审持续一小时二十分,最后法官浦黎宣布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各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王苹女士当庭提出上诉。 王苹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在住处附近被成华区青龙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被押往其住处(租房),那里已经有十余警察在非法抄家。警察抢走王苹家中许多物品,包括打印机、大法书籍等,还有三万元现金,但末被警察记录在扣押清单上。 王苹当庭向法庭陈述,家中没人的情况下,那伙人私闯民宅。 王苹被绑架到青龙派出所。次日,她被套上黑头套押往不明地点,几个月后王苹才知道是新津洗脑班。在洗脑班,王苹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两个身份不明的女人三班倒的监控,六个月后,她被劫持到成都市看守所,并遭到非法逮捕。这期间,王苹从未收到过拘留、逮捕的通知书。王苹也曾要求警方通知家属自己被绑架,但被警察拒绝。整个过程,警察完全视法律如无物。 家属因长时间联系不上王苹,到她租住房管辖的青龙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警察竟称不知此事,还假惺惺让家属到户籍地去报案。后家属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成华区政府递交各种申请寻找失踪人口。家属在向成华区检察院递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时,才知道成华区公安分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为借口,把已关押六个月的王苹从新津洗脑班转到成都看守所,到看守所后被非法逮捕。 自王苹被绑架、关押一年十个月后,成华区法院的法官助理才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第一次通知亲友辩护人可于七月十四日到法院阅卷,同时竟给了辩护人七月二十五日开庭的“出庭通知书”,仅仅给十天时间做辩护准备。而且亲友辩护人到法院阅卷时,只被允许看和摘抄,不准复印和拍照。 七月十八日,王苹的儿子专程请假从绵阳赶到成都市看守所准备会见母亲,看守所警察以“出庭通知书上没有辩护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为由进行刁难,拒绝亲友辩护人会见。辩护人立即赶到法院,法官助理却说不能出具这个证明。最后法官承诺开庭前允许会见。结果直到开庭也没有让亲友辩护人会见王苹。中共公检法就是用这种流氓手段剥夺公民的基本人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私闯民宅;
洗脑/送洗脑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成都法院流氓操作-法轮功学员王苹、杨益凡遭枉判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7972p.html#23116203823
相关单位及个人:
成华区法院:
本案主审法官、刑庭庭长浦黎19828968116、028-60811600
成华区检察院:
本案检察官余大志1801130697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成都市看守所
成华区法院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
青龙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7月29日 0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