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日军
简介:
高日军(Gao,Rijun),
山东省莱州市法轮功学员。莱州市检察院将林洪杰、谢庆才、滕琴华、潘召华、高日军、冯国萍、杨国富、方瑞琴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以多种罪名被起诉到莱州市法院。 山东省莱州市法院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对法轮功学员林洪杰、谢庆才、滕琴华、潘召华、高日军、冯国萍、方瑞琴非法开庭。 法院开庭时为他们各自安排了当地律师,不明真相的律师煽动让这些学员在庭上认罪认罚。最近法院又通过律师通知高日军被罚款5000元、冯国萍被罚款5000元、滕琴华被罚款6000元。随后,又对高日军、冯国萍、滕琴华通知罚款,法轮功学员正念否定。莱州市法院对罚款的事没再追究。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获悉,林洪杰、谢庆财、滕琴华、方瑞芹以及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高日军、冯国萍、潘召华被莱州市检察院以多种罪名非法起诉到莱州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七名法轮功学员林洪杰、谢庆财、滕琴华、方瑞芹、高日军、滕琴华、冯国萍、潘召华被莱州市法院非法开庭,有的学员根据国家法律,有理有据的口述答辩修炼法轮功无罪;有的法轮功学员根据法律书面答辩了信仰法轮功没有罪。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莱州市大原街道司法所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高日军、冯国萍,告诉他们不准乱活动,电话不能关机,随时会找他们。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山东省莱州市法院通知二零二三年五月份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冯国萍、方瑞芹、高日军、谢庆蔡,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在莱州市法院第二次开庭。 山东省莱州市法院,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通过律师以书面形式,给莱州市法轮功学员林洪杰等下达判决书,内容里包括林洪杰被非法判刑8年,勒索罚款4万;谢庆财5年,罚款2万;方瑞芹3年,罚款1万;高日军3年,罚款1万;滕琴华3年,1万;冯国萍3年缓刑4年,罚款1万;潘召华1年零6个月,罚款5千元。 林洪杰、方瑞芹已准备上诉。莱州法院五月十五日开庭,没通知林洪杰和潘召华,开庭时,还不让法轮功学员说话,自知理亏,最后没有结果不了了之。五月二十日,却以不公开的方式对重德向善无私救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决。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骚扰;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莱州三名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被枉判入狱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8031.html#2452520473
山东莱州市林洪杰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山东省莱州市法轮功学员林洪杰等等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77452.html#24514224856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71706.html#2412922421
山东省莱州市法轮功学员一年来遭迫害概况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1081.html#24117223948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8751.html#231128222710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8697.html#231126223724
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检察院的行政人员不听真相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莱州市法院
莱州市检察院
莱州市大原街道司法所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12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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