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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俊花

简介:
袁俊花
(Yuan,Junhua), 女 , 59岁 , 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寿光市法轮功学员袁俊华在家中,被张春生及寿光市古城街道派出所的其他警察共四人绑架、抄家。袁俊华被绑架到古城街道派出所后,警察对她恐吓和诱供。警察对袁说,在今年二月份时,在一小区内的楼道里发现了十几份法轮功真相,让袁俊花承认是她发放的,不承认,就不放她回家,并拿出一份要关押她的材料,说是要拘留她,还要把她关押到潍坊看守所。

国保的张春生对袁俊华说:你只要配合我们,承认是你发的就,放你回家。因当时袁俊华的老家正在盖房子,孩子们都上班,一岁多的小孙子没人照看。从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到第二天下午快二、三点钟了,警察还不放她回家,因她很着急回家要照看孙子,就违心地签了字。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袁俊花被放回,之后几天,张春生和另一名国保警察又拿着手机到她家给袁俊华录像,构陷,并说是要对她监视居住。袁俊华就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俩:那楼道里的真相资料真的不是她发的,是警察违法,关押她在派出所超过了24小时,还不让她回家,然后对她恐吓和诱供,逼着让她承认了,才放她回家的。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春生到袁俊花家,要袁到寿光市检察院一趟,说是要去走个程序,袁俊花说不去,张春生就扯着她必须要她去,然后张春生就开车拉着袁俊花去了检察院。当天上午张春生又开车把袁送回家,并说改天还找她。

现在寿光市国保张春生却罔顾事实,把袁俊花非法起诉到了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袁俊花被起诉到寿光市法院。国保张春生已把寿光市法院开庭传票送到袁俊花家,庭审时间: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十四时。主审法官:李永惠。

寿光市国保警察张春生全程参与了对袁俊花的绑架、抄家、恐吓和诱供,再起诉到检察院。张春生是今次迫害袁俊花的主要责任人。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上午,袁俊花因被跟踪,在租住处,被寿光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关押到潍坊市看守所。

寿光市法院定于二零二四年七 月四上午9点对她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两点,山东省寿光法院第三次非法对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袁俊花开庭,袁俊花被主审法官李永惠枉法宣判刑期三年半、勒索罚款三万元。袁俊花当庭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审讯抄家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威胁/恐吓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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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寿光国保大队长:孙学友 139536316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潍坊市看守所办公室:0536-8911161 8901110、8902110 8916333 8916597<br>所长:王克祥 0536—8911161 宅 0536—8107038 13806363390<br>政委:秦广森 13506496000<br>女所长:彭云霞<p>办:0536- 8902110 <br>值班电话:0536-8916826<br>所长:李志念0536-8393366、13953608176<br>政委:李子亮0536-8916826、13905366826<br>副所长:闫伟群、隋秀平、曹元平<br>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学升、四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代政楚<p>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87号,<br>潍坊市市内邮政编码:261000 <br>潍坊看守所 0536-8901110 <br>所长房坚毅 049943 <br>郭宏(女) 054835<br>胡贵明 050668<br>狱医朱波(做了不少坏事)<br>看守所所长:王树国,电话8911161<br>吴静,女,20多岁<br>张队长,男,30多岁<br>康医生,女,50多岁
寿光市法院寿光法院的主审法官:董凤丽 电话:0536──5197532 <br>相关人员:张丽华 电话:0536──5228406 <br>张同文 电话:0536──5197566
古城街道办派出所
寿光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26日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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