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俊花
简介:
袁俊花(Yuan,Junhua),
女 ,
59岁 ,
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寿光市法轮功学员袁俊华在家中,被张春生及寿光市古城街道派出所的其他警察共四人绑架、抄家。袁俊华被绑架到古城街道派出所后,警察对她恐吓和诱供。警察对袁说,在今年二月份时,在一小区内的楼道里发现了十几份法轮功真相,让袁俊花承认是她发放的,不承认,就不放她回家,并拿出一份要关押她的材料,说是要拘留她,还要把她关押到潍坊看守所。 国保的张春生对袁俊华说:你只要配合我们,承认是你发的就,放你回家。因当时袁俊华的老家正在盖房子,孩子们都上班,一岁多的小孙子没人照看。从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到第二天下午快二、三点钟了,警察还不放她回家,因她很着急回家要照看孙子,就违心地签了字。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袁俊花被放回,之后几天,张春生和另一名国保警察又拿着手机到她家给袁俊华录像,构陷,并说是要对她监视居住。袁俊华就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俩:那楼道里的真相资料真的不是她发的,是警察违法,关押她在派出所超过了24小时,还不让她回家,然后对她恐吓和诱供,逼着让她承认了,才放她回家的。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春生到袁俊花家,要袁到寿光市检察院一趟,说是要去走个程序,袁俊花说不去,张春生就扯着她必须要她去,然后张春生就开车拉着袁俊花去了检察院。当天上午张春生又开车把袁送回家,并说改天还找她。 现在寿光市国保张春生却罔顾事实,把袁俊花非法起诉到了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袁俊花被起诉到寿光市法院。国保张春生已把寿光市法院开庭传票送到袁俊花家,庭审时间: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十四时。主审法官:李永惠。 寿光市国保警察张春生全程参与了对袁俊花的绑架、抄家、恐吓和诱供,再起诉到检察院。张春生是今次迫害袁俊花的主要责任人。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上午,袁俊花因被跟踪,在租住处,被寿光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关押到潍坊市看守所。 寿光市法院定于二零二四年七 月四上午9点对她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两点,山东省寿光法院第三次非法对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袁俊花开庭,袁俊花被主审法官李永惠枉法宣判刑期三年半、勒索罚款三万元。袁俊花当庭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威胁/恐吓;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寿光袁俊花被公检法合伙诬判三年半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9089.html#2462622315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8737.html#24615224215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8670.html#2461320525
善良妇女袁俊花面临中共寿光市法院非法庭审
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袁俊花被国保警察构陷到检察院
相关单位及个人:
寿光国保大队长:孙学友 139536316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潍坊市看守所
寿光市法院
古城街道办派出所
寿光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26日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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