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张秀春,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劫持到塔河县公安局审讯,晚上被取保回家。回家后,张秀春不断被骚扰,跟踪、监视,限制自由,如今张秀春又被逼迫一个月写一次诬陷大法的材料,法院等部门一个星期到家来一次照相骚扰,社区人员也时不时的找让参加活动,去做反面宣传。
迫害类型: 骚扰;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69636p.html#23122320472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塔河县公安局 塔河县法院 : 张威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24日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