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重庆市万州区法院拟对78岁的法轮功学员李达九(男)和董聚云(女)夫妇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被重庆市开州区法院非法判决各两年有期徒刑,并各勒索罚金六千元。非法判决的事由是“共同制作法轮功资料(劝善信)”等。审判长谭术明,审判员胡丽和蓝丰,法官助理吴敏,书记员贺鑫。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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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万州区检察院 开县法院 : 蓝丰 万州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7日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