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梅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凤梅
大法学员刘凤梅遭电棍电击以强制"转化"的酷刑演示<br>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大法学员刘凤梅遭电棍电击以强制“转化”的酷刑演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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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凤梅(Liu,Fengmei),
女 ,
47岁 ,
辽宁锦州大法弟子,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工人,自幼体弱多病,家境贫寒,她丈夫也是纺织厂工人,工资很低,两家老人条件也不好。所以结婚后她仍然没有摆脱贫病交加的命运。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刘凤梅开始修炼法轮功,并严格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炼功不久,她身体所有的疾病都没有了,感到无病一身轻。一九九八年她被评为厂先进生产者。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凤梅四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却被一次次地抓捕。十月,被非法劳动教养二年半。十一月被关进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在那里因不“转化”经常遭到恶警及犯人的毒打。被电棍电、被罚蹲、被罚站在雪地里冻、被逼坐在雪地里电击。为此,她曾绝食抗议二十多天。有一次被恶警关在一小屋里毒打,当时只听见那里发出尖叫声,其它法轮功学员纷纷表示要绝食,要求停止打人,一会儿所长苏境把刘凤梅从小屋拎了出来。刘凤梅身体虚弱,经体检,她血压高压才二十,连床也上不去了。她又被强行灌食和打点滴,还时常挨打。后来被调到强化劳动改造分队。 从二零零零年一月,马三家教养院的恶警对大法弟子开始了疯狂的迫害,强制洗脑。当时锦州的大法弟子崔亚宁、刘凤梅,沈阳的大法弟子林艳都被三个干警同时电,电了很长时间。刘凤梅被电时还被用铁丝抽,她们全身全起大泡,手上也是。电她们的恶警是顾金义、王艳萍、周迁。 二零零零年六月中旬,刘凤梅不放弃信仰,被劳教所作为重点迫害对象。恶警体罚她们每天站十八小时,之后用一根电棍长时间电。刘凤梅的脖子上的肉皮被电黑了,起了泡,手也被电出了泡。第二天,恶警用两根高压电棍电,还将上衣扒掉,两腿绑上,电了很长时间,脖子上的肉皮被电得更黑了,一片一片的都是泡,手指上也起了很大的泡,那泡很长时间才下去。被电完后,又被关进了禁闭室。几天后出来整个人都憔悴了。参加出工干活时,有时因完不成任务,常挨恶警队长的骂。由于家经济条件不好,在劳教所她从不花一分多余的钱,不买任何吃的东西。毒打过她的有管教队长张秀荣、王海民、周谦;大队长王艳平和指导员顾全艺,这些人的恶行是受所长周芹和所长苏境指使的。 二零零一年四月,马三家教养院的恶警们见恐吓威逼大法学员没有实质效果,就开始酷刑加体罚。沈阳的林燕,锦州的刘凤梅、崔亚宁被叫出去罚蹲5天。 恶警同时体罚坚定的大法学员。她们被关在一间屋里,整天整夜坐在冷板凳上,这次迫害持续了十四天。大法弟子崔亚宁、刘凤梅在过道被逼迫蹲了十四天,不让睡觉。 有一天,刘凤梅被罚蹲了五天,站了两天。恶警王艳平、周谦用铁丝抽她,用两根高压电棍电她全身、脚心,使其大脑、身体受伤害很大。刘凤梅绝食反迫害,被野蛮灌食,她的鼻子被管子插的直流血,恶警们仍然强行往里灌。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中午,刘凤梅实在无法忍受这生不如死的折磨,纵身从三楼跳下去(注:这种行为不符合大法法理),摔成椎骨骨折。手术之后她被用担架抬回家,现在她腰中还有钢板。 回家后,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刘凤梅坚持学法炼功,身体渐渐康复。可家中的经济十分拮据,在她被非法劳教期间,锦州女儿河纺织厂由于效益不好,被迫给工人们买断了,尽管工人们失业了,还都得到一些补偿,可刘凤梅一分钱也没得到,此事拖到至今也没得到解决。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上午十点钟,刘凤梅去一不修炼的同事家串门时被两名便衣绑架。劫持到太和区刑警五中队,抢走她身上的现金、家门钥匙和其它物品。然后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警察用抢走的钥匙打开刘凤梅家的门,抄了家,把家里所有的衣柜、衣服包、被褥及床、沙发、面袋、米袋等都翻个底朝天,东西扔的遍地都是,一片狼藉。 恶警抢走大法书及许多私人物品,连孩子的玩具车充电器、电烙铁、皮兜等统统拿走。下午四点,刘凤梅被送往锦州市第一看守所。刘绝食绝水抵制迫害,第6天被强行灌食。插鼻管插不进去,恶人就反覆插,鼻子往外淌血。后来恶人又用开口器下胃管灌进去了,但又喷出来,灌食失败。第八天他们开始给刘凤梅打点滴,一扎就起包,打不进去。刘凤梅四肢被扎得没好地方了。第十二天晚上,刘凤梅被送到医院抢救。第十三天,警察无奈将凤梅放出。到家后第二天晚上八点多,太和公安分局和女儿河派出所警员十多人闯入刘凤梅家,见她仍躺在床上,就走了,之后刘凤梅不得不流离失所。 几年的迫害,使刘凤梅家中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这些年来她家冬天没有交过取暖费,孩子的手被冻得小馒头似的。当年花两万元买的楼房至今仍是水泥地面,破的都掉渣了。家里原来仅有的一台彩电也被派出所抄家时给抢走,就连孩子的电动玩具车都被拿走。 为了照顾丈夫和孩子,二零零五年刘凤梅再次回到家中。她在厂里找了个扫地的活,她丈夫也打工,她家的日子渐渐有了起色,一家人和睦美满,其乐融融,她的儿子人品出众,受到学校老师的称赞和喜爱。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凌晨四点左右,在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亲自指挥下,其下属各分局、“六一零”组织的恶警绑架了锦州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大量物品被洗劫。这次的“统一行动”是针对安装卫星接收器“大锅”的迫害。那么中共为什么这么怕老百姓安“大锅”呢?就是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参与绑架的有锦州女儿河派出所所长张久义。 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四名:刘凤梅、黄成、李秀云、张三、那权杰、李凤云、殷志友、王桂令、苗建国、郭艳萍、项英、崔亚宁、赵宇、张某(朝阳)。这是一次有预谋的、精心策划的绑架,他们采取了跟踪、手机监控、定位的卑劣手段,对法轮功学员绑架过程中调动异区恶警参与,现在这些学员都被非法劫持在锦州第一、第二看守所。 刘凤梅在锦州被迫害致小便失禁,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送到大连看守所。在绝食期间被大连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对其进行迫害,迫使其进食。 刘凤梅几年前曾被迫害得腰部有很长的刀口,目前里面的钢板还未取出。张秀兰由于长期被非法关押,不幸得了子宫肌瘤,现瘤子已长到十二公分大,但有关部门拒绝放人。 刘凤梅目前正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太和区公安分局和太和区检察院已对刘凤梅进行了非法批捕,所谓的“案子”已到太和区法院,现在该伪法院正在准备对她进行非法开庭审判。估计参与非法审判的审判长还是李立辉(此人一直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刘立涛、王效民的非法审判就是他干的)。期间遭到恶警高宝、吴南、刘晋、王立勇等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日,辽宁省锦州市邪党人员操控太和区法院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刘凤梅、张秀兰、黄成和曲成业四名法轮功学员。李和平、江天勇等来自北京的八位律师调查、见证了此案,并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申请二位当事人应立即治疗,这完全符合法律,竟被锦州太和区法院无理驳回。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邪党法院非法合议,公布了八月四日至八月十三日对刘凤梅等五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结果,刘凤梅被非法重判十三年;张秀兰、黄成、曲成业和胡玉元四人均被非法重判六年。五名学员的正义律师及时到庭。 当天,在法庭上,法官梁贺祥宣读完非法判决结果后,五名法轮功学员都提出了上诉。当刘凤梅等学员要被带出法庭时,刘大声对参与迫害的法官、检察官说:“中国人不要杀中国人,请放下屠刀!”这时,太和法院法警队长潘洪仲竟然举起拳头向刘的胸部猛击,坐在旁听席上的刘凤梅的儿子见状,对潘洪仲喝道:“不许打人!”刘凤梅的弟弟也站起身来,喊道:“在这些人面前,还动手打人!”法官梁贺祥听见喊声,竟放狠话说:“怎么回事?再喊就把你们带下去。” 锦州太和法院今年八月还秘密审判了山东莱州市法轮功学员张立田,并判处五年。可笑的是,在张立田的判决书上写着孙敬超是人民陪审员,萧丹是书记员,而在刘凤梅等四名学员的判决书上,此二人调换了职位,即萧丹是人民陪审员,孙敬超是书记员。 陆浩还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凤梅,他诱骗刘凤梅,图谋迫害。 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毒打、电击、关小号、强行灌食和注射药物,强迫罚蹲、罚 “燕儿飞”,强制洗脑。剥夺睡觉权利,电击,铐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迫害法轮功学员田莉、李晓艳、潘琦、韩艳文、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阜新宋桂云。迫害法轮功学员董晓艳、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飞、吴艳秋、李波、何辉、扬凤英、周海艳、张静、刘丽娟。迫害法轮功学员崔亚宁,刘凤梅,林艳,张会双,李素珍, 基本犯罪事实: 强制洗脑,电棍电,铁丝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覆电击,打昏死后浇冰水,威胁恐吓,剥夺受害人的起诉权利。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二零一零年五月末,刘凤梅的丈夫去辽宁女子监狱看望刘凤梅,监狱方告知:刘凤梅正在被关小号(迫害)。二零一零年八月,刘凤梅的儿子去监狱看望刘凤梅,回来后痛苦地说:“我妈妈已骨瘦如柴,腰内的钢板若再不取出就要面临瘫痪了。”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电刑;
逼迫放弃信仰;
罚蹲;
罚站;
毒打/殴打;
威胁/恐吓;
剥夺睡眠;
绑架/劫持;
摧残性灌食;
关禁闭;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关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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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顾金义,
王艳萍,
周谦,
周勤,
顾全艺,
王海民,
苏境
锦州市公安局
:
王立军,
陆浩
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
:
张久义
辽宁女子监狱
女儿河纺织厂
太和区法院
:
梁贺祥,
潘洪仲,
李立辉,
孙敬超,
萧丹
太和公安分局
:
王立勇,
高宝,
吴南,
刘晋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10日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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