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李红梅、徐亚梅、陈忠存,冯志仙,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被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非法开庭。恶人宣称将对李红梅判刑5-6年,徐亚梅判刑3-4年,陈忠存及冯志仙判刑2-3年。4名法轮功学员均拒绝签字,也不认罪认罚。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省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李红梅等被非法开庭
责任单位及恶人: 麒麟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10日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