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明
简介:
张雅明(Zhang,Yaming),
女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三时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来串门的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建(男)同时被绑架,张雅明和孙建的家均被非法抄家。已知迫害单位: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四月十四日下午四时左右,多名便衣警察开着私家车,绑架了锦州法轮功学员孟春英,抢走她的私人财产。屋里被警察翻的一片狼藉。之后,孟春英一直被警察非法拘禁它处,直到四月十八日,才被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月十四日,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被绑架。四月十六日下午,刘玉荣家属才接到派出所通知,让到看守所给其送衣物。已知迫害单位是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 已知孙建、王贵令、小溪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张雅明、孟春英、刘玉荣、许清彦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对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非法批捕。之前,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已被批捕。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张雅明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构陷到检察院非法起诉。凌海市检察院涉案检察官李峰。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下午2点,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将非法庭审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女)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被构陷案。他们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和紫荆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已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半年。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张雅明(女)和孙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持续一小时左右。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下达了对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的枉法判决,孙健被枉判五年,罚金七千元。张雅明被枉判二年,罚金五千元。 张雅明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8940.html#25121215912
凌海市法院去年至少诬判23人-又枉判66岁老太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5378.html#241123215954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遭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3842.html#241012195828
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076.html #24724221854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王桂令已经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75869.html#245122566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现任刑庭庭长 许冰 18941603995
2、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 李峰 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3、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 王俊岭 0416-2133135
政委 杨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凌河分局国保大队:办0416-7101648
教导员 刘亚男 15841649889
副大队长 王军 15940676067
副大队长 龚必成 13840636625
4、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邮编:121000
电话:0416-2868110
负责此案的警察:高峰(副所长),李国庆18704222307
5、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 张猛
副局长 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6、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
电话:0416-2572155
支队长 李嵋珊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7、锦州市政法委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6号
邮编:121000
政法委书记 张大军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凌河公安分局
凌海市法院
凌海市检察院
紫荆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5日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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