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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英

简介:
孟春英
(Meng,Chunying), 女 , 51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孟春英遭邪党迫害,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丈夫慑于邪党淫威提出离婚,孟春英被迫与十几岁的孩子分离,之后一直靠打工维持生存。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遭锦州市太和区国保人员跟踪绑架、非法抄家,大量私人物品被劫走。在绑架、讯问过程中,锦州市太和国保警察疯狂踢、踹孟春英,致使她右侧大腿等处青紫淤血多日不退。

太和区国保警察们为了把孟春英送进看守所,将孟春英带去医院体检。验尿时, 因孟春英抵制,三名男警强行把她推进医院的卫生间,摁在坐便上,扒下她的裤子,用尿管把尿导了出来。

之后,孟春英一直被警察非法拘禁它处,直到四月十八日才被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已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峰。

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均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的被构陷案在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三位代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法院原定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开庭,王桂令等几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们赶到法庭后却被告知不准旁听。经律师沟通,法庭勉强只允许一名亲属旁听。亲属们大多远道而来,认为公开审理案件没有限制旁听的理由,要求法庭拿出法律依据,几经交涉,近十点半才被允许进入法庭的旁听席。

法轮功学员王桂令(男)、王舟山(男)、孟春英(女)、刘玉荣(女)、刘景菊(女)被戴着手铐依次带入被告席,刘玉荣由两名法警搀扶,行走艰难。几位法轮功学员都明显消瘦、憔悴。靖素明(女)是由两名亲属搀扶进入法庭的,据说她出现严重心脏病症,法庭安排她倚靠在被告席外栏板上参与庭审,自始至终没问她一句话。

庭审在中午十二点左右结束,当庭未公布结果。靖素明是由亲属搀扶着离开的,虚弱的刘玉荣也由两名法警扶着离开法庭。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下达枉法判决书,枉判王桂令(男,69岁)有期徒刑五年,勒索罚金七千元;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景菊(女,66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靖素明(女,74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王舟山(男,53岁)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已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抄家非法审讯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毒打/殴打非法劳教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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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辽宁锦州王桂令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对《锦州法轮功学员孟春英遭三个国保男警猥亵验尿》的信息补充
锦州法轮功学员孟春英遭三个国保男警猥亵验尿
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076.html #24724221854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75869.html#245122566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13941689616 承办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助理检察官那广伍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邮编121000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副局长刘长杰(主管迫害)13904161967、0416-5165688、0416-5179530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男)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警察:张子月15042620791、张奎17641601058、张忠伟13897844018、赵丽(女) 锦州市政法委: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6号,邮编121000 书记:张大军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0416-2572020 “610”支队长李嵋珊0416-2572155、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br>办电:3708085、3708086。<br>0416-3708085<br>书记:刁某 3708079、3708085 办<br>所长:陈睿蕊 3708085;马明 13840678866。<br>副所长:向涛、代威。<br>副所长:石红(音,女);吴艳(音,女,此人动手殴打法轮功学员王桂霞)<br>上述两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和王彦秋<br>梁怀福 4588717 办,13081273333手机
太和公安分局局长:李庭印 办公室: 5178899<br>国保大队长:李蕾(男)13940696877、04165165688办<br>国保支队队长:戴勇的办公电话:0416──5168615<br>警员:高宝、魏文旺、刘闯、崔家坤、柴勇、石钢、王立勇、张积久、刘晋、肖江 : 李蕾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25日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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