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云(李淑云)(李树云)
简介:
李晓云(李淑云)(李树云)(Li,Xiaoyun(lishuyun)(lishuyun)),
女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被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分局绑架、抄家的潍坊市奎文区法轮功学员张荣荣、张建平、老李、李晓云(李淑云),由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已被非法关进水库路潍坊拘留所。张荣荣已于当天回家。 张建平、李夕敏、李淑云目前仍在潍坊拘留所,家人去探望,拘留所人员不让见。(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李淑云的家人已请律师涉入。 五月二十四日下午,通知家人到法院去取“逮捕证”,听候后审。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潍坊市奎文区法轮功学员,张建平、李夕敏、李淑云(李树云)在潍坊市坊子法院非法庭审,因另有枝节,要找所谓的(幕后指示者),而休庭,改日再审。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李夕敏被冤判一年半,罚款四千。张建平被冤判一年,罚款二千元。李淑云被冤判一年三个月,罚款三千元。
迫害类型:
抄家;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潍坊市李淑云、张建平、李希敏于2024年4月被诬判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9757.html#24715221922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张建平、李夕敏、李淑云被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9071.html#24625222949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8472.html#2465224055
张建平、李淑云、李夕敏仍被非法关在潍坊市拘留所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5627.html#2442521717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75597p.html#2442423540
山东省潍坊市张荣荣、张建平、李晓云等被绑架、抄家
相关单位及个人:
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男)
寄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新区凤中街3号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政法委书记:王国光(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区委书记:周洪刚(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区长:李良华(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光勇 18663665016、13869659259
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536-7606220 0536-7602781
寄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新区凤中街3号 邮编:261206
坊子区恒安派出所所长:刘明 办公室电话:0536—7663006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坊子区恒安派出所 邮编:261200
潍坊市坊子区法院
律师电话;13905367185王某某(男)
坊市坊子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男)
寄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新区凤中街3号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政法委书记:王国光(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区委书记:周洪刚(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区长:李良华(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光勇 18663665016、13869659259
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536-7606220 0536-7602781
寄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新区凤中街3号 邮编:261206
坊子区恒安派出所所长:刘明 办公室电话:0536—7663006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坊子区恒安派出所 邮编:261200
潍坊市奎文区交警大队;齐某(男)电话;13863679331
潍坊市坊子区交警大队;刘某(男)电话;18663665016
潍坊市看守所电话;8900081
潍坊看守所当权者;董某(男)电话;18815362089
小区物业当事者;刘某(女)电话;15065619772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局
潍坊市坊子区法院
坊子区检察院
水库路潍坊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23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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