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柃挮(另掷)
简介:
刘柃挮(另掷)(Liu,lingzhi),
女 ,
65岁 ,
陕西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六点左右,宝鸡市渭滨区国安,金台区国安及东风路派出所及铁路3号大院社区等十几人,闯入金渭路铁路3号大院法轮功学员柴秀芳的家中,抢走笔记本电脑两台、大法书、现金等物品。 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李翠芳、柴秀芳家进行非法搜查,并绑架了在柴秀芳家一起学法的四名法轮功学员王乖彦(女)、刘柃挮(刘另掷)(女)、罗翠莲(女)、肖兵(女)、霍桂兰(女,73或74岁),非法抄了李翠芳、柴秀芳的家。苟钰芳当晚七点左右去李翠芳家时也被绑架。 警察绑架柴秀芳、王乖艳、刘柃挮、苟秋芳、肖滨。现刘柃挮、苟秋芳已于四月十五日至十六日回到家中。柴秀芳、王乖艳、肖滨十六日送往渭滨区看守所。 据警察们自己说,这次绑架是一次有预谋、秘密监控很久的行动,不止这一个地方。这次绑架直接参与的有:社区人员、金陵派出所警察和渭滨公安分局大约20多人。当时警察们早已在楼上和楼下做好埋伏,等法轮功学员们学完法一开门,他们就冲过来,强行闯入家中,进行抄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信息补充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8586.html#24610202810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7587.html#24515221941
陕西省宝鸡市柴秀芳、王乖彦等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补充
陕西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柴秀芳、李翠芳等被绑架情况补充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75597p.html#2442423540
陕西宝鸡市法轮功学员柴秀芳等多人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部)
杨薇(主任)17719623878 郑建齐(副主任)13772665991 撒晓宁18628609765
宝鸡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部)
朱红玲(主任)
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部)电话:0917-6228965
郑舒涵(主任) 郭斌(副主任)
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部)
罗晓娥(主任)
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邮政编码:721000
检察长: 胡丽萍
副检察长:刘卫民
副检察长:刘柳
副检察长:赵亮
检委会专职委员: 李继前 杜永清
政治部主任:李鹂
政治部副主任:王永兴 田葳
办公室主任:杨文龙 副主任:郭超 高凯
第一检察部主任 冯新君 副主任:郑丽艳 王星星
第二检察部主任:郑舒涵
副主任:郭斌 成员:李倩
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平利
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乔江 成员:刘耀锋
第四检察部主任: 张琼芝
副主任:李蓉 白浩 成员:景宗洲 陈晓龙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樊红芳 李倩 成员:杨丽
未检办主任:郑晓宁 成员:陈红锁
综合业务部主任: 李小峰
副主任:张鏻文 赵婷
简易办案部:主任 : 侯晓敏 副主任:张宁
侦协办主任: 范小军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 :吴静
法警大队大队长:段永春 教导员:兰林
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公园路78号 邮编:721006
检察长:董宽让
副检察长:茹勤刚;
副检察长:王文钊(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工作)
副检察长:宁艳伟
政治部主任:唐英
办公室主任:张兴峰 副主任 :张智礼 成员:崔 凯
第一检察部主 任 于艳 副主任:樊婧晓 成员;张文军 杨改珍 徐立安 张宝新 杜新安 高 爽
第二检察部主 任: 罗晓娥 成员:刘德刚 袁咏梅 韩雅洁
第三检察部主 任: 刘 燕 驻所检察室副主任:黄李承
第四检察部主 任:朱 民 副主任:王蕴韬 陈勤刚
第五检察部主 任:冯小梅 副主任:赵红军
综合业务部主 任: 周 健
副主任:张 静 副主任:钟 涛 成员:罗彩云 吕勤劳
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红军 李红杰
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 地址:金台区东风路9号 邮编:721000
检察长 : 李清 13909175863
副检察长: 张加会17719623916
副检察长: 陈 楠17719623880
副检察长: 李子瑾17719623877
办公室主任: 王 超13186388886
办公室副主任: 蒲大彤、王 茜
政治部副主任: 冯 婷、郑婷婷13571161121
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 蕾18691798911、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亚博、代旭东
第二检察部主任: 杨 薇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郑建奇、撒晓宁
第三检察部主任: 蔡蔚林13619173886
第四检察部主任: 王书杰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 明、张春光17719623855
第五检察部主任: 王 茜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姬 瑞
综合业务部主任: 陈静茹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马 婧15829491206、钟佩18609271855
法警大队大队长: 马宝全
彭华13991576599,刘瑶18091694555,史安详13991701760,闫斌丽17719623866,
宝鸡市检察院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3号楼 邮编:7210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台区公安分局
渭滨区公安分局
金陵派出所
东风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15日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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