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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芬

简介:
谢国芬
(Xie,Guofen), 女 , 62岁 , 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多,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国保大队和程江镇派出所大约十三名警察闯入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曾秀琼家,绑架了曾秀琼和在其家的七位法轮功学员:谢国芳、邹秀芬、曾喜珍(音)、刘海波、刘碧清、何新兰、范来英,抢走了曾秀琼家里的大法书、法像,谢国芳带的几千真相币,以及每位被绑架的学员家里的钥匙也被抢走。

刘碧清、范来英第二天下午看守所拒收,已释放回家。据说邹秀芬、曾喜珍(音)、刘海波、何新兰已经被非法拘留,关在梅州市的拘留所,具体是梅州市还是梅县区拘留所待查。曾秀琼、谢国芳、凤妹、芬妹被劫往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

据说恶人从何新兰的摩托车搜出手机,查到有阿凤和阿芬的手机号,随后去阿凤的家和阿芬的家。阿凤和阿芬都被抄家。阿芬抢走电脑和大法书,但阿芬因为重病(癌症)没被绑架。阿凤被抢走电脑和打印机、师父法像,并被绑架。

范来英因为年龄超过70岁,刘碧清血压很高,所以看守所拒收,第二天下午释放了。

据说邹秀芬、曾喜珍、刘海波、何新兰已经被拘留十几天,被关在梅州市的拘留所(具体是梅州市还是梅县区拘留所待查)。曾秀琼、谢国芬、阿凤被劫往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具体是梅州市还是梅县区看守所待查)。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多,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国保大队和程江镇派出所大约13个警察,闯入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法轮功学员曾秀琼家,绑架了曾秀琼和在其家的七位法轮功学员:谢国芬、邹秀芬、曾喜珍、刘海雄(男,误作刘海波)、刘碧清、范来英、何新兰(误作何新凤),抢走了曾秀琼家里的法像和大法书、谢国芬带的几千真相币,每位被绑架的学员家里的钥匙也被抢走。

参与绑架有梅县区国保大队的林立、邓X明、一人姓李、一人姓钟、一人姓冯。

随后警察去法轮功学员张琼凤的家和刘梅芬的家,两人都被抄家。刘梅芬被抢走电脑和大法书,但因为身体病症(癌症)严重,警察没有绑架。张琼凤被抢走电脑和打印机、师父法像,并被邪恶绑架。

第二天(四月十八日)下午范来英因为年龄超过70岁,刘碧清血压很高,所以两人被拒收,被释放。

此后数日,警察骚扰过多位梅县区法轮功学员。四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范来英、何新兰、谢国芬等多人的家被非法抄家。

邹秀芬、曾喜珍、刘海雄、何新兰四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于五月三日上午被释放。曾秀琼、谢国芬、张琼凤被劫往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具体是梅州市还是梅县区看守所待查),至今未回。

谢国芬二零一七年被拘留十五天。二零二零年和二零二二年都受到过骚扰。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号上午九点半分,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女法轮功学员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黄淑珍、刘梅芬非法开庭,检察官李冰将提起公诉。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最新消息,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九点半,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女法轮功学员曾秀琼(女,59岁)、张桃凤(女,47岁)、谢国芬(女,62岁)、李利珍(女,64岁)、黄淑珍(女,75岁)、刘梅芬(女,43岁)非法开庭。检察官李冰将提起公诉。

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非法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梅县区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四位律师出庭。检察官举证后,律师质证后,基本推翻,不应作为所谓犯罪证据。家属几乎都明白了信仰自由,他们应立即无罪释放。

九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四位律师出庭,三位律师都做无罪辩护。法官是魏东华,李冰和另外两个女检察官是公诉人。公诉人的起诉书上所谓的证据大意是,六个人(法轮功学员)长期参加集体学法、交流,因此被绑架,后在各家抄出所谓法轮功资料的证据。

在公诉人询问当事人法轮功学员是否属实,其中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说:这些不是犯罪事实,我没有罪,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学员还说:不应该迫害我们这样一群好人,我们都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我们是在救你们,希望你们也要有正义良知这些等。期间,法官打断法轮功学员的话,但是,他们还会继续坚持说自己是无罪的,并讲清大法真相。

辩护人也问当事人法轮功学员一些问题,法轮功学员们回答:(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没有出示警察证,楼下的门没有关,那些便衣直接来到二楼房间,对着他们说不许动、不许动,然后就乱翻乱找,也没有当面清点,更没有给搜查清单看,也没有签“大法”和“大法弟子”这几个字。这说明,公诉人罗织的“证据”并没有当事人本人的签字,而是伪造出来的。

法轮功学员们还讲了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在质证(即质疑证据)环节,公诉人举证(即举示证据)后,律师质证。关于大法书,律师说那个比较旧的书是一九九九年以前有合法出版社的出版书,并且在二零一一年的时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废除了这个出版禁令了,说明他是合法的,不应该作为一个证据。律师要求证据要出庭,公诉人不愿意,拒绝了。

律师还质疑了那个搜查清单签了一个“大法”还是“大法弟子”这几个字,但是问遍了在场的所有当事人,没有人签过这样的字,那么这个就是公诉人伪造签名了,然后,就质疑公诉人:你们是在编这个证据吗?公诉人反驳说:“大法”和“大法弟子”签名旁边还有一个学员的家属的签名。律师就要求让这个家属出庭作证,然后对这个笔迹进行认定,到底是不是她的?!之后,公诉人就不了了之了。

经过律师质证后,公诉人的所谓“犯罪证据”基本被推翻,不应作为所谓“犯罪证据”。家属明白了真相,明白他们的亲人信仰自由,应立即无罪释放。非法庭审在当天六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近日获悉,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对六位女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勒索巨额罚金。其中:曾秀琼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九万元;谢国芬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七万元;李利珍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六万元;张桃凤被非法判两年、被勒索罚款三万元;刘梅芬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黄淑珍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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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如下: 林立,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参与绑架 13823843128 审判长魏东华 梅县区法院刑庭庭长 13923017695 审判员张巧玲 梅县区法院刑庭副庭长13502523608 审判员张威 13823869381 法官助理叶舒 13750579924 公诉人李冰15016269929 可能责任人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 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 联系电话:0753-2520212 (1)梅县区国保大队长(2018年左右起任):廖永浩13924472555,2014年前 梅县区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2014年1月-2017年底或2018年初 雁洋派出所所长 (2)、梅县区国保大队教导员(2015年-2023年在职,曾误作国保大队长)罗展雄,宅电0753-2523681,手机13923032638,梅县人,新住址在富力城,原住在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生在南口镇菏泗,长在南口镇瑶上。警号121941,2001年梅县公安局政保股(政保股有两个股)副股长;2010年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3)、梅县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原指挥室副指导员(2001年初)林立: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梅县区城东镇石下村林屋人,约53岁, (4)、国保大队副队长 郑颖芳13502525641住宅2514806,2001年扶大镇派出所副指导员,很早就调入国保大队 (5)、国保大队 中队长:原宝华派出所副所长 钟波13502523231;2235088(住宅) 男 1977-06-11出生,身份证号码441402197706110439 (6)、国保大队 杨子廷13502339635原松原派出所副所长(2001年),曾经在公安分局窗口单位 (7)、国保大队刘永新13825989095 女儿刘子意 (8)、国保大队熊勇:电话0753-2519298,手机13902781668;1999年7月即开始参与迫害 (9)、国保大队警察罗崇轩13502336913, 2001年是政秘股副股长 蒋耀辉 13823819162 (10)、国保大队成员:李利霞 13823819371,原属梅县区看守所女警组,后调入国保大队 (11)、国保大队成员黄唯13502531110原程江派出所人员,近年才调入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成员 李冰 近年才调入国保大队 (12)、程江派出所教导员(2022年)叶梅东13823813696 (13)、程江派出所副所长(-2023年)黄钦胜,13543238226 副所长张文枫,13823820273 (14)程江派出所其他人员(前几年的名单) 谢勋伟 18707537533 古志浩 18318217703 侯渊航 13549144296 罗文庆 13719998979 林凤仪 13690892414 周文君 13823831570 李广悦 13502377485 郭尚坤 15007536334 吴永新 13750531413 林玉铭 13502524300 李光明 13823869885 廖海强 13923042777 邹富金 13823843289(2020年,副所长) 梁增志 13924478919 麦海燕 13549125770 黄雄光 13823819787 巫蓓琪 13825962688 黄伟平 19926180533 张忠华 13823816831 余杭 13750504236 陈颖 15819013693 许冰 13612356474 涂秀兰 13823869758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参与迫害人 (1)兴宁市委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朱志勇13723687687 朱志勇,汉族,1974年3月生,广东兴宁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共。2003年10月后,任兴宁市龙北镇副镇长;2004年11月后,任兴宁市坭陂镇副镇长;2005年10月后,任兴宁市坭陂镇党委副书记。 2008年8月后,任兴宁市坭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1年7月后,任兴宁市水口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11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副市长。 2018年11月后,任兴宁市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 2021年后兴宁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邪党组副书记 2022年10月左右后 兴宁市委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2)、兴宁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9年2月起任)钟邵红13509098211,原兴宁市坭陂镇镇长,而后担任坭陂镇书记,2018年是兴宁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3)、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肖浩文(2016年9月-2019年4月曾改称专职副书记),原社工委(已并入政法委)专职副主任 (4)、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欧阳勇辉 (5)、兴宁市政法委反×教工作室:主任:潘雄波 人员 潘丽 (6)、兴宁市政法委专职委员、原副书记(2012年4月起任)、原610办主任(2012年4月-2019年4月)张海荣,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兴宁叶塘人,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2012年4月前任兴宁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反贪局副局长 (7)、兴宁市国保大队长(2021年或2022年起任): 罗东 办公电话6169211,2012年在职-2021年左右 兴宁市郊区派出所所长 (8)、兴宁市国保大队教导员(2020年在职-)陈锦荣 (9)、兴宁市国保副大队长:幸政权13509099367,3186211,3256945(家),(曾误作兴宁市国安局幸新元)原坭陂派出所所长,兴宁市径心镇圩下村人。 (10)、兴宁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颂东、陈思汉 (11)、兴宁市国保一中队 中队长张常青(曾误作张长青、张常生)13560957838(13005293683),办0753-6169217,住宅0753-3333376,国保大队 副中队长:宋博 指导员:李映林 黄海权 (12)、兴宁市国保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谢宏泰 13502526617(15876701203),原下堡派出所所长(2001年初) 指导员:王志兵13824567899,3186262,3253598 (13)、兴宁市国保大队三中队 中队长:彭远生(曾误作彭远先)13751951158, 3401129,住宅3388743,办0753-6169217,兴宁市黄槐镇人,现住兴城镇金源花园,其妻在宁新小学任教,育有一女已工作 2001年初 兴宁市公安局黄槐派出所指导员 副中队长:刘平13826685327 指导员:肖劲13923003180 普通人员李立彬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 联系电话:0753-2520212 (1)梅县区国保大队长(2018年左右起任):廖永浩13924472555,2014年前 梅县区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2014年1月-2017年底或2018年初 雁洋派出所所长 (2)、梅县区国保大队教导员(2015年-2023年在职,曾误作国保大队长)罗展雄,宅电0753-2523681,手机13923032638,梅县人,新住址在富力城,原住在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生在南口镇菏泗,长在南口镇瑶上。警号121941,2001年梅县公安局政保股(政保股有两个股)副股长;2010年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3)、梅县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原指挥室副指导员(2001年初)林立: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梅县区城东镇石下村林屋人,约53岁, (4)、国保大队副队长 郑颖芳13502525641住宅2514806,2001年扶大镇派出所副指导员,很早就调入国保大队 (5)、国保大队 中队长:原宝华派出所副所长 钟波13502523231;2235088(住宅) 男 1977-06-11出生,身份证号码441402197706110439 (6)、国保大队 杨子廷13502339635原松源派出所副所长(2001年),曾经在公安分局窗口单位 (7)、国保大队刘永新13825989095 女儿刘子意 (8)、国保大队熊勇:电话0753-2519298,手机13902781668;1999年7月即开始参与迫害 (9)、国保大队警察罗崇轩13502336913, 2001年是政秘股副股长 蒋耀辉 13823819162 (10)、国保大队成员:李利霞 13823819371,原属梅县区看守所女警狱警组,后调入国保大队 (11)、国保大队成员黄唯13502531110原程江派出所人员,近年才调入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成员 李冰 近年才调入国保大队 (12)、程江派出所教导员(2022年)叶梅东13823813696 (13)、程江派出所副所长(-2023年)黄钦胜,13543238226 副所长张文枫,13823820273 (14)程江派出所其他人员(前几年的名单) 谢勋伟 18707537533 古志浩 18318217703 侯渊航 13549144296 罗文庆 13719998979 林凤仪 13690892414 周文君 13823831570 李广悦 13502377485 郭尚坤 15007536334 吴永新 13750531413 林玉铭 13502524300 李光明 13823869885 廖海强 13923042777 邹富金 13823843289(2020年,副所长) 梁增志 13924478919 麦海燕 13549125770 黄雄光 13823819787 巫蓓琪 13825962688 黄伟平 19926180533 张忠华 13823816831 余杭 13750504236 陈颖 15819013693 许冰 13612356474 涂秀兰 13823869758 梅县区法院(梅州市审理法轮功案件定点法院) 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 邮政编码514700 联系电话 2589710、0753-2589729 刑事审判庭办公电话:0753-2589713 魏东华2589586 梅县区检察院 地址:梅县区政法路6号 第一检察部人员:李冰2560971

责任单位及恶人:
程江派出所
梅县区法院电话:0753-2589710、0753-2589713。<br>院长:魏伟辉 138-2381-9238<br>副院长:古英智 0753-2589725 <br>刑庭庭长:潘伟熙(审判员,主审法官,多年来一直径办迫害大法弟子案件),135-6096-8198,0753-2240760(宅)。<br>审判员:张巧玲(女)0753-2589713<br>法院信访室:0753-2589375
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梅县区国保大队】<br>大队长:罗展雄 宅电0753-2523681,手机13923032638,住在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br>刘姓警察(电话骚扰家属),手机13825989095<br>地址:广东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梅县公安局大楼,邮编:514000,电话:0753-2581281,2581283;<br>大队长:罗展雄(此人自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一直非常卖力配合,梅城不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都与他有关):宅电0753-2523681,手机13923032638,梅县南口镇瑶上人,妻子(罗旭华?)是梅县华侨城楣杆北路(原世纪大道新城中心小学校门侧)梅县广雅幼儿园园长,幼儿园办公电话0753-2526954,手机139023036322、18023526722,住在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br>副队长:<br>徐小玲 电话0753-2513183,手机13823812881;<br>杨庆东 电话0753-2599388,手机13823813388;<br>李建禄 宅电0753-2229379,手机13509091369;<br>警察:<br>钟勇明 电话0753-2512898,手机13502339118;<br>林立 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br>熊勇 电话0753-2519298,手机13902781668;<br>邹明富 电话0753-2514555,手机13924472883;<br>刘宁芬 电话0753-2203123,手机13923041302;<br>李春燕 电话0753-2298269,手机13823851830;<br>陈向生 手机13826191198; : 林立
梅县区城东竹洋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27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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