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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燕

简介:
王海燕
(Wang,Haiyan), 女 , 70岁 ,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家住兰州市。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法轮功学员王海燕被白银市靖远县公安分局及派出所非法抓捕并关押至白银看守所。并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非法拘捕。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已非法起诉,现已移交法院。现在她被非法关押在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已有十个多月了。

王海燕与妹妹王梅艳二零二四年三月在白银市娘家被跟踪绑架,她儿子张向龙当天在兰州家里也被非法抄家、绑架,王海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一家三人在白银市被构陷,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和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他们被白银市白银区法院两次非法开庭庭审。

王海燕在开庭时遭到报复、虐待。第一次开庭时,被非法戴的手铐,律师要求打开手铐,法院、法警不同意,所以,第一次开庭时王海燕被非法戴手铐。第二次开庭时,当事人王海燕被非法铐手铐、脚镣。脚镣一般是重刑犯或者死缓刑犯才戴的脚镣。根据法律规定,庭审时不得使用戒具,包括手铐、脚镣。白银市白银区法院给王海燕在开庭庭审过程中戴的脚镣、手铐,方式采用的前铐。中间休庭、中午休息时,给当事人王海燕采用的背铐。(就是后穿的重酷刑,王海燕已经70岁的老人了,既不犯法更不是重刑犯,却给老人用背铐)。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白银市白银区法院第一次对王海燕、王梅艳、张向龙进行了所谓的“公开”开庭,却不让王海燕的家属及亲朋好友进去旁听,在律师依法争取下家属们才得以进入了法庭旁听。王海燕的代理律师是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传利;张向龙的代理律师是北京市佳法 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志学。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第二次非法开庭,在非法开庭的前后过程中,白银市白银区法院的法警对律师们极不友好。律师开始进入法院大门时,就被大门上的警察刁难,律师出示了律师证,还要求必须出示律师码才能通过。在开庭过程中间,其中一法警多次打断法庭正常程序,一会儿到庭前的审判长跟前小声嘀咕后,就说:律师没有穿律师袍,要求三位律师必须穿律师袍上岗,而事前法院并没有通知律师,开庭时要穿律师袍,结果在非法开庭中间,其中一位律师才走出法庭临时租借了三套律师袍穿上后,才得以继续开庭(穿律师袍,在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而开庭前,法院也没有提前告之)。

律师要求法庭必须质证时,在质证环节中,准备放所谓的证据时,法警非要把当时在庭的旁听家属及相关人员赶出法庭,不让在场的旁听者观看他们所谓的证据。对于法警的这种行为,法官也却默不作声,默认法警的越权行为。(公开开庭,要出示证据时却不让在庭的旁观者观看,这是违背公开开庭的原则,这也是律师从事律师行业三十年来在庭审过程中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事,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法院却开了先例。)

白银市白银区法院法官,在法庭上词穷,拿不出王海燕犯罪的法律依据,在律师的强有力的律法提问下,法官直接不用法律了,直接套用“吃X党的饭,砸X党的锅”了,律师说,那就应该定她“砸锅罪”。于是“法官”又转移话题,问律师们,你是不是也是炼法轮功?律师回答:“这个与本案无关,你没有权力问我,我也没有权力回答你”,并且要投诉、要打110报警。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手铐/脚镣戴背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王海燕一家三人被构陷、两次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九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1563.html#2493225327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5296.html#24416223651

相关单位及个人: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法院 审判长: 杨华(0943)8269532 手机:13893058109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 检察官 张晶 15193028171 副检察长:张勇:13893098000 政治部主任:郭彦明:13893057726 检察官助理:陶维琦:

责任单位及恶人:
白银市公安局贾承世,男,白银市政法委书记兼白银市公安局长(办公室电话0943-8221890;0943-8221940);手机号:13639301597
靖远县公安局电话区号:0943,电话:6213040<br>局长:尚立军,张维安6213001、13893055369<br>政委:朱朝东6213016、13639300333<br>副局长:张廷祯6213047、13909438699,朱国学6213035、15109438678,张文6213058、15109438699,张明月13893055301<br>办公室主任:杨忠6213040、15193000989<br>警察:<br>刘同林6213001、13639300886<br>张文6213058、15109438699<br>朱国学6213035、15109438678<br>张明瑞6213024、13893080689<br>[靖远县国保大队] “610”<br>大队长:郝军 15109438616<br>副队长:种连荣 15109438539<br>国保警员:潘千瑞6256163、18609438588
白银区法院 : 杨华
白银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2日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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