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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菊

简介:
刘景菊
(Liu,Jingju), 女 , 66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早晨,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靖某(73岁)去锦州市东华园(不是东花园)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刘景菊(70岁左右)家串门,在下楼时,在楼下被绑架。刘景菊和靖某家都被抄。之后,靖出现心脏病症状,在市附属三院体检后,警察让靖的儿子将其带回家,说取保候审。迫害单位是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据悉,二零二四年四月份被绑架的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已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峰。

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均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刘景菊描述当时的情况:“我独自在家,警察闯到家中,没出示任何证件就抄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我有儿有女,警察都没通知,东西都是抢走的,都是我个人的财产,警察没有任何证据就把我抓走,并且当天没让我戴假牙,导致我到看守所一个多月都吃不好饭。”刘景菊也拒绝在违法讯问笔录上签字。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的被构陷案在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三位代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法院原定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开庭,王桂令等几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们赶到法庭后却被告知不准旁听。经律师沟通,法庭勉强只允许一名亲属旁听。亲属们大多远道而来,认为公开审理案件没有限制旁听的理由,要求法庭拿出法律依据,几经交涉,近十点半才被允许进入法庭的旁听席。

法轮功学员王桂令(男)、王舟山(男)、孟春英(女)、刘玉荣(女)、刘景菊(女)被戴着手铐依次带入被告席,刘玉荣由两名法警搀扶,行走艰难。几位法轮功学员都明显消瘦、憔悴。靖素明(女)是由两名亲属搀扶进入法庭的,据说她出现严重心脏病症,法庭安排她倚靠在被告席外栏板上参与庭审,自始至终没问她一句话。

刘景菊指出,对她的指控完全都不符合事实,自己无罪,要求法庭无条件释放自己回家。她还说,自己和靖素明都是早年丈夫去世,都独居,有共同的经历,两人有些来往就被警察构陷成共同犯罪,很荒诞。

庭审在中午十二点左右结束,当庭未公布结果。靖素明是由亲属搀扶着离开的,虚弱的刘玉荣也由两名法警扶着离开法庭。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下达枉法判决书,枉判王桂令(男,69岁)有期徒刑五年,勒索罚金七千元;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景菊(女,66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靖素明(女,74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王舟山(男,53岁)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已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抄家绑架/劫持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辽宁锦州王桂令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076.html #24724221854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75869.html#245122566

相关单位及个人: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13941689616 承办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助理检察官那广伍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邮编121000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副局长刘长杰(主管迫害)13904161967、0416-5165688、0416-5179530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男)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警察:张子月15042620791、张奎17641601058、张忠伟13897844018、赵丽(女) 锦州市政法委: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6号,邮编121000 书记:张大军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0416-2572020 “610”支队长李嵋珊0416-2572155、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公安分局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 邮编:121000<br>局长 李超 李超妻子张丹,在锦州市实验幼儿园工作。儿子李乐淘,今年高二<br>副局长:张久义0416—5178820办、13940694055<p>警察:于柳 刘星<br>政委室:0416-5178705<br>政保科:0416-5179530<p> [巡特警大队]<br>大队长:石钢 13940607923 宅电 2937900<br>教导员:郭大为 手机 13042666266<br>副大队长:<br>黄超 手机 15698705678<br>刘冰寒 手机 13704161111<br>[国保大队]<br>国保大队长:刘长杰<br>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男)0416—5165688办、13940696877(此人多年来参与绑架)<br>内勤:袁全力 手机 13841641333 办公室 5165688<br>国保支队队长:戴勇的办公电话:0416─5168615<br>警员:高宝、魏文旺、刘闯、崔家坤、柴勇、石钢、王立勇、张积久、刘晋、肖江、于柳 、刘星<br> [治安大队]<br>大队长:李中伟 手机 13897844018<br>教导员:许冰 手机 13840675786<br>副大队长:高峰 手机 13897898881<br>内勤: 丛淋 手机 13941654987<br>[刑侦大队]<br>大队长:杨杨 手机 13904163139 办公室 5171832 宅电 2323330<br>教导员:魏文朋 手机 13941648636 办公室 5171833<br>副大队长:<br>朱文艺 手机 13841691821<br>刘督 手机 13841638786<br>张洪亮 手机 13464612228<br>内勤:杨一琼 手机 13
太和公安分局局长:李庭印 办公室: 5178899<br>国保大队长:李蕾(男)13940696877、04165165688办<br>国保支队队长:戴勇的办公电话:0416──5168615<br>警员:高宝、魏文旺、刘闯、崔家坤、柴勇、石钢、王立勇、张积久、刘晋、肖江 : 李蕾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25日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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