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丽
简介:
刘美丽(Liu,Meili),
女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刘村村法轮功学员。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刘村村安朝旭在北京上班,妻子刘美丽去北京看他,打算五月一日放假期间,夫妻团聚一下。不料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凌晨2点,被北京门头沟大峪街道处派出所在出租屋从睡梦中抓走。安朝旭被关押在门头沟区看守所,公函也只有安朝旭一人,妻子刘美丽始终音信皆无,家人非常着急。 家属给派出所打电话几经周折才问出刘美丽也关押在看守所与看守所电话。 安朝旭、刘美丽夫妇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被门头沟检察院非法批捕。两人现被非法关押在门头沟区看守所。 刘美丽的母亲于士坤在保定市买了楼房。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于士坤被北京警察伙同保定警察在她的保定的家中绑架。 二零二四年九月,保定地区法轮功学员于世坤和女儿刘美丽、女婿安朝旭的案件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第一次退卷。 二零二四年十月八日午后,门头沟公安在河北省博野县于堤村大街挨户查问,有没有炼法轮功的?有没有散发法轮功资料的?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亮出门头沟警察证。 从二零二四年十月七日后半夜开始,每晚至少三辆车,两辆是北京牌照,在于堤村蹲坑驻扎,还带着一个亮着红灯的小仪器,折腾了四、五个夜晚才撤离,十月十二日,构陷于世坤和女儿刘美丽、女婿安朝旭的材料又递交检察院。门头沟区检察院批捕科的蒋涛办理此案。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把于士坤与女儿刘美丽、女婿安朝旭构陷到法院,过程中无论人证、物证都在造假,十个所谓“证人”横跨三个县市。于士坤的儿子依法申请做辩护人,后来受到迫害,现被迫流离失所。 保定市望都县大建安村法轮功学员于士坤和家住清苑区刘村村的女儿刘美丽、女婿安朝旭三人,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年日星期五下午2点,在北京门头沟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五年四月上旬获悉:于士坤被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罚款二千元;刘美丽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二千元;安朝旭被非法判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于士坤、于士坤的女儿刘美丽、女婿安朝旭,已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回家。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刘森在门头沟分局门口,去领取他姐姐刘美丽留下的物品。构陷案件由门头沟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孙东、韩栋主管。对于领取的物品,韩栋让刘森写收据、签字、按手印,完成后直接装进公文包,但却不提供任何物品清单凭据给刘森;刘森多次请求让拍照刚才的收据,被韩栋拒绝。 刘森见他们不给收据,就拿着手机将刚领取到的物品拍照。接着,刘森想把领取的物品、他自己和两个警察一起拍照。如果日后出现问题,也可以从照片上看到是与哪个警察交接的。 刘森刚拍完照片,忽然听到孙东大喊:他拍照片,赶紧让他把照片删了。随后,警察韩栋从刘森手里夺过手机,就进行照片删除。国保警察孙东用手指着刘森,恶狠狠的威胁说:你想干什么,信不信我把你抓进去……刘森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当时并不知道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他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拿到一份收据凭证,就被这样公然威胁。 韩栋想把回收箱的照片也删了,一时找不到回收箱,孙东蛮横的说:找不到,就把他手机恢复出厂设置。刘森感到很震惊,领取物品,不给任何凭据,为了一张照片,就要把手机恢复出厂设置。刘森赶快告诉他照片回收箱位置,韩栋删除了回收的照片。 孙东还继续威胁刘森,要把他抓进去。同去的律师出面才帮刘森解了围。 二零二五年六月中旬,律师去北京门头沟见了刘森,会见结果跟上次一样,没有口供。刘森说不让父亲控告了,等他出来自己告,可能刘森怕牵连到父亲。八月底,律师与门头沟检察院沟通,检察官还是刘森母亲、姐姐、姐夫的公诉人贺潇逸,贺说她们做不了主,还得请示“上级”看能不能取保候审。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为亲人维权遭报复-河北刘森被北京门头沟警察劫持
二零二四年北京市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综述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92475.html#254920423
河北保定市于士坤一家三人被非法判刑
河北保定法轮功学员于士坤、刘美丽、安朝旭面临非法开庭
河北一家三人被北京门头沟警察、检察官构陷至法院
河北保定地区法轮功学员于士坤及其家人再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8670.html#2461320525
河北保定市法轮功学员安朝旭夫妇遭非法批捕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法轮功学员安朝旭夫妇被非法关押在北京 信息补充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刘村村安朝旭夫妇在北京被关押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法轮功学员安朝旭、刘美丽在北京被绑架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刘村村安朝旭夫妇在北京门头沟被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门头沟大峪街道处派出所电话:010—69857914
看守所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东杨坨村甲1号 电话010—69842205 邮编:102399
相关信息
北京市门头沟公安分局永定派出所 所长:邓巍 副所长:李斌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西路58号
北京市门头沟公安分局斋堂派出所 所长:李英海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斋堂大街8号
北京市门头沟公安分局 局长:赵宏松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 检察长:闫俊瑛 副检察长:张庆祥 检察官:滕英杰 检察员:王久海
本案负责人:检察官霍丽娜、郭红梅、蒋涛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21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 院长:元纪 副院长:闫洪升、黄锋、毕芳芳、胡羽 审判委员:郭玉英、王大保、张金星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
门头沟区检察院
门头沟区看守所
门头沟大峪街道处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9月6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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