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英
简介:
李兆英(Li,Zhaoying),
女 ,
74岁 ,
甘肃嘉峪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九月初,恶警非法抓捕了十三位大法弟子,执行上面命令“打死算自杀”,对大法弟子们严刑拷打。 被非法送去劳教的大法弟子们,劳教所不收,看守所所长就请平安台管理科的人吃饭,才走后门把人送进去。李兆英至今未归,听说她犯了心脏病、高血压,还要出工,在兰州省女子劳教所。 她被关押期间,因拒绝参加所谓“考核”,寒冬腊月被恶警罚在院子冻(晚上),用冷水擦院子,当时天气特别寒冷,抹布从水里一出来就冻成冰块,就这样犯人李树华还逼李兆英一遍一遍擦,连好多吸毒的人都不忍心看。 一次恶警找她谈话,她就说实话,最后恶警让她站在院子里,那天晚上雨下的很大,外面也很冷,一直淋到晚上1点左右才让她回到房子里面。 因她拒绝放弃法轮大法信仰,恶警逼她收工回来还得打扫厕所,有时让用抹布擦,她被折磨的血压异常升高,才暂停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晚,李兆英在市小区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长期蹲坑的便衣片警跟踪绑架至附近派出所,非法审讯了一晚。四月五日嘉峪关市610头子徐正中(610恶警陈志祎、顾定丽的上级)带人挟持李兆英去家里抄家(中核四零四厂的生活区在嘉峪关市),抢劫走大法书籍和各种真相数据和笔记本计算机。人被女儿带回家。 李兆英不知道她女儿在嘉峪关市公安局雄关分局取保候审书上签字。在半年的时间里,李兆英被家人和小区的人监控着,中途被叫到公安局在问讯笔录上按手印。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公安局向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检察员闫欣明以李兆英在二零零二年非法劳教三年的所谓的违法前科及非法查抄的真相资料这些所谓的“犯罪事实”对李兆英提起公诉至嘉峪关市城区法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嘉峪关市城区法院开庭,当时到庭的只有李兆英和女儿高秀琴。庭审完,李兆英被女儿带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法院下了判决书,李兆英被迫在判决书上按了手印,并被迫在女儿拿的三张白纸上按了手印,说是法院要的。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劫持到嘉峪关看守所关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送往兰州──甘肃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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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甘肃矿区区号 0937
矿区政法委书记: 周万录 6766668(办) 6765425(宅)
610办公室主任: 刘建全 6764421(办) 6765208(宅)
610办公室副主任: 秦经建 6764603 (办) 6765137(宅)
公安局书记:刘国强 副局长:6764949(办)
公安局局长:张敏 6764454(办) 6763613(宅)
看守所所长:王柄言 67644235 (办) 指导员:何秀魁
一科:6764282(办) 二科:6764632(办) 二科工作人员:阎斌6764789(宅)
三科:6764942(办) 、6764415(办) 四科:6764461(办)
刑警大队:6764860(办)
派出所所长:6764183(办) 户籍室:6764071 (办)
看守所:6764413 (办) 看守所队长:王炳岩 6765518(宅)
看守所工作人员:孙毅林 6763182(宅)
治安队队长:6764235 (办)
恶警:尚新华、李军、梁洁忠、府静、何政权、王一铭、杨晓辉、纪一浪(音)
四O四厂 副书记:冯世勇 6764399(办)
检察院检察长:甚国华 3650346(手机)
甘肃女子监狱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九洲大道416号 电话:0931-8333610
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岛岛岛开发区68号信箱,邮编730046
监狱长:元磊(2014年9月担任)
副监狱长:王文辉
教育科长:吕慧娟
技术检验科长:马瑛
一监区长:张万里
二监区民警:刘春丽
四监区长:刘莹
监狱心理辅导中心:周远萍 肖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嘉峪关市610办
:
徐正中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
兰州市女子劳教所
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
:
闫欣明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4日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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