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光
简介:
陈丽光(Chen,Liguang),
女 ,
42岁 ,
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2003年9月23日晚上,她因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被钢屯镇派出所绑架,并遭到暴力殴打,而后非法关押至葫芦岛市看守所。她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遭到女恶警的毒打和女犯们的强制灌食,到第6天就被非法送到马三家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破例收下已绝食6天、身体衰弱的陈丽光。她被分到一大队二分队后继续绝食,整天被邪悟者围攻、体罚,而且成天成宿的不让睡觉等。 2005年4月1日,马三家劳教所从新分队,开设“严管队”,就是将不穿号服、不做操、不劳动、不参加学习的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迫害,她就是其中一个。在严管队,法轮功学员整天被强迫洗漱5分钟、方便5分钟,不让洗澡和洗衣服,甚至不让喝水,几乎所有自由都被剥夺了。为了让法轮功学员穿号服,恶警采取了强制的手段:责骂、毒打。 绝食第六天时,号里来了很多警察参与强迫灌食。她被恶警按在地上,手脚被踩住,肚子上还坐一个人,拽头发、揪耳朵,嘴里下上嘴撑子,用勺子往嘴里灌玉米面糊,然后捏住鼻子、嘴,不让出气,她被憋得直晃头。恶警看后“哈哈”大笑。以后灌食中天天如此,一天灌两次。她几次被弄到医院检查,后来又不排尿,身体虚弱,教养院开始通知她家属,谎说来接人回家,结果是让家属拿钱去沈阳医科大治病,显然是推卸责任。 2005年6月初,她已绝食2个月,身体经医院诊断为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6月14日教养院被迫放人。临走时,教养院谎称她欠了其他学员的钱,而向家属要钱,结果被恶警勒索钱财近700元。 2005年6月3日,劳教院又采取了另一种迫害手段,把董敬亚、姜桂云、夏玉兰、陈立光四名大法弟子单独关押,并调来劳教院机关的一些人,冒充居委会人员,包夹大法弟子。据悉,如大法弟子吃饭了,这些包夹人员就可得到一千元钱。 绝食的大法弟子坚持不懈的反迫害。恶警从2005年7月中旬开始,将七名大法弟子绑在死人床上,把人双手双脚、胸都绑在床上,只有头能来回动,大小便都在床上,每个房间只关一个人,此迫害手段极其残酷,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骨瘦如柴。 2005年8月29日,恶警继续用开口器灌食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都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才把3名地方学员放回家。 2006年2月24日,恶警又采取了新招迫害大法弟子,于26日机关下来20多恶警,强行给不配合的学员穿号服、坐凳。在3月1日这天,恶警集体行动,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每天给大法弟子戴手铐,罚站、吊铐,不许睡觉(或铐着手铐睡觉),面壁,铐 在上下铺的床上,冷冻(把衣服扒的只剩内衣裤),打骂更是家常便饭。后绝食有三位大法弟子出现危急状态,恶警无奈于3月20日释放三人。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 ;
打骂;
罚站;
绑架/劫持;
剥夺睡眠 ;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勒索钱财;
单独关押;
长时间吊拷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马三家教养院近期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陈丽光在马三家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葫芦岛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6年5月22日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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