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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警心

简介:
张警心
(Zhang,Jingxin), 女 , 41岁 ,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原在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分行营业部信贷管理处工作。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新区居委会姓韩的和新村办事处袁正富把法轮功学员张警心带到“法制学习班--航天疗养院”被判三年。

张警心于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两次被绑架到昆明市五华区洗脑班强迫所谓“转化”,由于张警心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又被从劳教所劫持到昆明市五华区洗脑班强迫“转化”洗脑,在洗脑班期间遭受各种非人折磨。

二零零五年中秋节前,劳教所一大队夏副队长以出去散散心为名,将张警心骗到昆明市鑫安会务中心野蛮进行人身摧残迫害。到了鑫安会务中心的一幢特别的楼房,楼房中布满了保安,真个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张警心在鑫安会务中心住的房间,只开过两次窗子。一次是让张警心听一个人“转化”后他们的鼓掌声。另一次是一位男同修拒不“转化”,恶警大声的宣读对他的逮捕令,让张警心看到他戴着手铐被恶警押着离开。然后窗子和窗帘就又都拉上了。

几天后由于张警心不“转化”,张警心住的这个房间就被贴满了极其恐怖的、血迹飞溅的、死人惨死时的画报。恐惧笼罩了整个房间。当晚张警心便将这些画报撕去了大部份。第二天的一大早即遭到三个女人(一个姓王、另一个不知道姓什么、一个劳教所警察张云萍)惨无人道的身心摧残。她们拿来了许多张打印好的师父的照片,一本信签纸,将笔用透明胶带纸绑在张警心的右手上,将张警心夹在一张椅子和桌子之间坐着,一个按住我的头,一个扭住我的左手,另一个强拉着张警心的右手在师父的法像上乱涂乱画,嘴里说着极其肮脏下流、污辱、猥亵的话。之后,她们又拿来信签纸,以同样的方式强拉着张警心的手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写完一张,又写一张,累了她们就休息一会接着再干。再把写好的贴到墙上,贴得满墙都是。趁她们吃饭时,张警心将墙上贴的都撕去了。姓王的扬言撕去一张罚写二百张。迫害法轮功已经到了发泄私愤、手段令人发指的地步。

姓王的还揪住张警心的头发,企图再次把师父的法像塞在张警心的脚下、屁股下,张警心顺势坐在了地上,姓王的厉声说,你相不相信,我从地上将你拎起来再摔在地上你的脊椎骨就得断。张警心闭着眼不听她们的叫骂,姓王的就说要拿胶带来把张警心的眼皮贴在脑门上。这样的迫害连续了三天(从早上到晚上十二点左右)。张警心绝食绝水抵制迫害。之后张警心找到云南省政法委的处长邵志敏(音),当张警心向他揭露这惨无人道的迫害时,他若无其事的看着张警心青一块紫一块的胳膊和手,假惺惺的问张警心,她们打你了吗?之后对张警心说,你有精神病吗?如果你家里人同意,我们就送你到精神病院。

有一个法轮功学员给饶习看了一张纸条,是她路过一间禁闭室(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从门缝里塞出来的,纸条上写着:“SOS紧急援助,我发现我的饭里有药,我的身体非常的不好,请你们救我!落款:大法弟子张警心。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张警心在五里多菜市场买菜时,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遭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警察绑架。
在派出所,张警心对警察的非法审讯不予配合,并向派出所警察讲真相,说明自己没有犯罪,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希望派出所不要再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立即将她放回。并善意的对警察说,善待大法及法轮功学员会得福报,迫害法轮功学员会遭恶报。
下午三点左右,警察们还是劫持着她去非法抄家。抄家途中,张警心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警察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及相关物品,把她起诉江泽民的诉状也给抢走了。之后警察刘志平(音)、班俊波(音)将一大厚本诬陷材料拿到她面前翻着让她看,不到一分钟就说看完了好,反正你也不签字,便匆匆拿走了。张警心被非法行政拘留十日,于当晚送往昆明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在拘留所,张警心多次向拘留所警察要笔和纸写申诉,遭部份警察阻挠,于出所前三日写了行政复议申请,提出四点理由表明自己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书籍、包括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合法

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后,张警心被拘留所警察叫去按了两次手印,警察说第一次是将复议申请交经办警察,第二次说是经办警察将复议申请退回,此次是交给法制处(没说是哪个部门法制处)。张警心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洗脑/送洗脑班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劳教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中共610迫害法轮功二十二年来犯下的罪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97945.html#19122823280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张警心被非法拘留十日
云南曲靖市财经学校女教师三次被劳教迫害
云南风雨十二年(二)
张警心遭云南大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 要求无罪释放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云南省昆明市菊苑路23号菊花派出所 邮编:650215。 电话。 0871-3382646、 此次迫害责任单位: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 责任人:班俊波(音)、刘志平(音)、杨德坤(音)、陈燕(音)、赵(姓)警察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板桥女子劳教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专职迫害的邪警:李琼芸警号为:05352121<br>张影萍警号为:05352094<br>余 骏警号为:05352070<br>宋 晋警号为:05352141<br>王思文警号为:05352176<br>曹 燕警号为:05352079<br>丁琼惠警号为:05352022。<br>(不知名);05352075
新村办事处 : 袁正富
昆明市拘留所
官渡区菊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10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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