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水萍、陈彩芳面临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李培 13937460463,公诉人:霍方。
陈彩芳被判刑两年,缓刑三年,勒索罚金2000元。陈彩芳目前身体状况很差,正在接受化疗。现在又被要求配合非法跟踪定位,心理压力很大,对于病情的康复极为不利。(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84542.html#24103120318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9757.html#24715221922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司法所电话:0374 —8160835
责任单位及恶人: 魏都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1日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