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月琴
简介:
徐月琴(Xu,Yueqin),
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段琼英、李涛、徐月琴、李俊、罗义等多人,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被成都公安局温江区分局绑架,先被秘密非法拘禁于新津洗脑班,后被非法逮捕起诉。 段琼英、李涛、徐月琴、李俊、罗义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被非法拘禁中,遭受刑讯逼供、诱供、欺骗,警察及610人员在几位法轮功学员中来回欺诈、恐吓,比如说某某已经说了,你不说……然后再将欺诈得来的断章取义的所谓“口供”作为证据,并逼迫法轮功学员签字转化。 从一开始的绑架到新津洗脑班的所谓“监视居住”,整个所谓“侦查”过程中,参与的不仅仅是办案警察,更有没有执法权的610人员包括殷舜尧、包小牧等。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成都温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郑波非法对徐月琴、李俊等批准逮捕后,多名当事人家属要求亲友辩护,都被拒绝。家属辩护人递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至今不予调取本案关键证据,其中亲友辩护人递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检察院签收后,伙同邮局造假,又退回邮局,再让邮局退给了家属。 对检察官郑波的渎职行为,家属辩护人向成都市检察院和监察委递交了《控告书》、《监督申请书》、《查处申请书》等各种法律文书,检察官郑波均不作出回复。 在不公开回复辩护人提交的各种申请的情况下,温江检察院检察官郑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向温江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徐月琴、李俊等提起公诉。 案件超过法定审理期限,家属辩护人多次到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无果,五月中旬,到法院询问到案件法官胡薇薇(本案的主审法官),但胡法官拒绝家属辩护人阅卷会见。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法官胡微微告知家属,领取起诉书,但只允许律师阅卷、领取起诉书。 无奈之下,家属只好聘请律师参与辩护。律师到法院领取起诉书后,申请复制卷宗,但法官规定律师,只准看,不准拍照和复制卷宗;还强迫律师签订保密协议。 在法官剥夺律师的基本阅卷辩护权的情况下,律师对其违法行为向上级检察院控告后,法官才允许律师复制全面卷宗,但不准拍照。 法官胡薇薇无视法律规定,拒绝亲属出庭辩护的“理由”如此滑稽,一个当事人的丈夫仅仅到公安机关去拿回了妻子被扣押在派出所的背包及物品,胡法官就认定其丈夫是证人,以此拒绝丈夫出庭辩护。另一当事人女儿怀孕在身,在没有请律师介入前,法官拒绝其当事人女儿阅卷、领取起诉书,但并没有拒绝出庭辩护。之后,请了律师。当事人女儿再次找到法官强烈要求阅卷、出庭辩护,此时法官见当事人女儿怀孕,就找到理由,坚决不同意女儿阅卷,更拿其怀孕的理由拒绝当事人女儿出庭辩护! 本案(侦查机关构陷的“大案”)从案件开始至告诉家属起诉时间止,全体家属均未请律师介入本案,期间(从二零二三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都是家属自己递交法律文书,与检察官、法官沟通。二零二四年五月底,第一个律师阅卷后,胡法官突然改变审判的方向,把八个人的“大案”全部分解成个案。而且预定一天全部开庭审判完毕。而且是一个小时审判一个当事人。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合议庭成员由副院长董敏充当审判长,副院长马克西和刑庭副庭长胡薇薇作为陪审员,依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月琴、罗义、李涛。 徐月琴、罗义和李涛都委托律师担任第一辩护人,亲人担任第二辩护人,但徐月琴的公公因是法轮功学员被剥夺辩护人的资格,徐月琴的丈夫孙豪和公公均被拒绝进入庭审现场旁听。 最后温江区法院非法判徐月琴两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成都温江区法院诬判六名法轮功学员经过
成都段琼英、李涛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成都温江区公检法构陷八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温江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1号,邮编611130
电话:028-82762658
院长余涛 13980864366
副院长王颖18980588508
副院长董敏13568966061
副院长马克西18183275723
刑庭副庭长胡薇薇15881082217(主审法官)
温江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98号,邮编611130
电话:028-82722000
检察长杨堰宁 13608188956
本案公诉人郑波18382021123 科级
温江区公安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邮编611130
电话:028-82743509、028-82727227
局长程志宏
国保警察:
廖海涛18682758247
龙将坛18909596309
蒲昆仑18982138056
吕季18982137070
李波18030828346
责任单位及恶人:
郫县看守所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
:
包小牧
温江看守所
温江区法院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25日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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