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于桂霞

简介:
于桂霞
(Yu,Guixia), 女 , 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在香厂工作的哈尔滨市王开发、于桂霞夫妇被抓捕,参与的有哈尔滨松北区北京路派出所、河南郑州开封、山东淄博三地的警察,他们搜走纸币、印章、书,其它共200多件物品。现在王开发夫妇被劫持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至今,家属请了当地律师。

据说山东淄博和郑州开封警察也参与此次迫害。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律师说案子已经到哈尔滨道外区检察院了。

近日,他们已被构陷至哈尔滨道外区法院。家属为他们分别聘请了两位当地律师和一位外地律师。

据悉,于桂霞目前处境较为艰难,第二看守所狱警唆使在押人员严密监视于桂霞,不给笔纸,不让写材料。于桂霞遭到道外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威胁恐吓,如果认罪认罚,可以轻判1年3个月,如果不认罪认罚,就要判3—7年。于桂霞感到压力很大,但她知道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因此拒绝签字认罪认罚。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黑龙江省延寿县于桂霞、王开发夫妇的律师接到非法判决书。于桂霞被判1年6个月,罚金10000元;王开发被非法判1年,罚金5000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延寿县于桂霞、王开发夫妇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王开发、于桂霞夫妇被构陷到法院
黑龙江省延寿县法轮功学员王开发、于桂霞夫妇被迫害情况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2090.html#24912225628

相关单位及个人:
松北派出所刘姓警察 15244752888 松北区政保大队于警官 15046115776

责任单位及恶人:
道外区检察院红旗大街719号、邮编150090。<br>电话0451-82442990<br>检察长:刘华<br>副检察长:陈光滨(主管公诉科);王守国;王伟航;张珂。<br>检察官:隋学良、石晓菊、陈兵13654665065、安颖13796660988、原东明(负责非法起诉)15663612222、13945148068。<br>[政治处]主任 崔满慧,副主任:叶向阳。<br>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滨、王剑峰。<br>未检科科长:王红博<br>控申科科长 王匀卿(女)<br>侦查监督科(批捕科) 女 13836104055
哈尔滨第二看守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
哈尔滨道外区法院
北京路派出所北京路派出所:0415-57359318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8日 08:0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