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七日(也就是中秋节)山东省诸城市陈学芬、赵金娥、宫善伦三名法轮功学员在诸城市法院被开庭宣判。陈学芬被非法判三年、赵金娥被非法判一年缓二年、宫善伦被非法判一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3818p.html#241011202226
责任单位及恶人: 诸城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