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上午9点30分,广东省梅县区法院将对兴宁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廖宛群、谢育军、廖娟娜非法开庭。九月二十九日,梅县区法院曾非法庭审了六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9点30分,广东省梅县区法院将对兴宁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廖宛群、谢育军、廖娟娜非法开庭。
迫害类型: 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4957.html#24111122227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谢育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梅县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