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陈宏遭长春南关区公安局南岭街派出所抄家并绑架,关押至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15天后,被转至长春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实施抄家及抓捕警察:长春南关区公安局南岭街派出所 于博瀚。
派出所已经将罗织构陷陈宏的材料送至检察院,是否批捕待查(可能已被批捕),且可能会面临非法开庭。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88183.html#2511020340 长春法轮功学员陈宏遭绑架,下落不明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看守所 南关区公安局 苇子沟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17日 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