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七月左右,罗兰芬被武清区东浦洼派出所、武清公安局国保大队、武清区检察院、武清法院联合迫害,被非法判刑4年、罚款1.6万元。自七月份起已停发老人退休金。现罗兰芬因身体出现病的现象,被保外在家。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八旬老人王奎兰在天津被枉判五年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85988p.html#241210215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清区公安局 武清区检察院 东浦洼派出所 武清法院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3日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