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秀丽
简介:
胡秀丽(Hu,Xiuli),
女 ,
辽宁朝阳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非法开庭,构陷赤峰市兰青中、胡秀丽及朝阳市贺红军、付文辉、田鹏飞等5人的案件,两次开庭都没有审完。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将在朝阳市西大营子看守所附近法庭第三次开庭。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以双塔区检察院的“补充起诉”为由,对胡秀丽、兰青中、贺洪军、付文辉和田鹏飞等五人进行了第四次非法庭审。内蒙古赤峰市和辽宁省朝阳市多人入庭旁听。 所谓的“补充起诉”是朝阳610、公、检、法等人员临时捏造伪证,企图加重对五人的迫害和构陷。 在历时三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交锋激烈,最终,通过五位当事人、四位维权律师和三位家属辩护人的不懈辩驳,否定了所谓的“补充起诉”,揭穿了捏造的伪证,使当庭的检、法人员一度理亏词穷,陷入尴尬局面。 在庭审辩护过程中,维权律师、家属辩护人,不仅对所谓“证据”分析和辩驳,也智慧的讲清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真相。 贺洪军与妻子付文辉、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兰青中与妻子胡秀丽、法轮功学员家属田鹏飞五人,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绑架、构陷,四次遭非法庭审,警察与检察官编造的伪证被当庭揭穿。近悉,五人被双塔区法院非法判刑:贺洪军和付文辉夫妇被非法判刑三年,兰青中和胡秀丽夫妇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田鹏飞被非法判刑二年。
迫害类型: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郑艺任职近三年来的恶行
贺洪军等五人被辽宁朝阳市公检法绑架构陷判刑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91570.html #25311221330
朝阳市法院将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兰青中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双塔区法院
双塔区检察院
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18日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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