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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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曹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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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曹晨辉(Cao,Chenhui),
男 ,
40岁 ,
衡阳市法轮功学员,家住衡阳市高新区天酬尚都小区。二零零七年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从事纪录片的摄影和导演工作。曹晨辉原来患有扁桃体肿大,二零零三年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 二零零三年八月底,他乘坐火车去天津科技大学报到,在火车上阅读法轮功书籍,遭乘警恶告,天津科技大学保卫处强迫他写保证书。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两点左右,曹晨辉在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国际机场大厅被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黄辉、罗子淳等绑架。晚上十点左右,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军,警察彭正坤、刘博涛等不法人员对曹晨辉的住所进行非法查抄,抄走光碟、手机、苹果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主机、硬盘、U盘,及法轮功书籍等物品。他被非法关押到衡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转入衡阳市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被非法刑拘。五月七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蒸湘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周子闲、尹超群、邓坤河、曹晨辉被构陷到蒸湘区检察院。七月六日,检察员成益辉、检察助理章伟非法讯问四位法轮功学员,企图逼迫他们认罪认罚。八月五日因证据不足此案被蒸湘区检察院退回衡阳公安,衡阳公安又于九月五日再次起诉构陷。九月三十日,蒸湘区检察院将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蒸湘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衡阳市蒸湘区法院。蒸湘区检察院非法指控周子闲、邓坤河、尹超群、曹晨辉、蒋珍组织参与制作音频投稿至正见网的“正见广播”栏目,非法指控周子闲为音频制作的协调、联络人,尹超群、邓坤河参与音频制作,曹晨辉对如何提高音频质量进行了技术指导,蒋珍提供了交流场所。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蒸湘区法院非法判刑:曹晨辉被非法判刑两年半(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相关责任人为:审判长唐文婧,审判员曾佑荣、罗振宇,书记员易丽君、谷慧,检察员成益辉、检察助理章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抄家;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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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衡阳市蒸湘区法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立新大道以南
邮编:421001
审判长:唐文婧(刑庭庭长)
审判员:罗振宇(刑庭副庭长)18507342997、曾佑荣(刑庭教导员)
书记员:易丽君、谷慧
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外环路23号
邮编:421009
公诉人:成益辉(第一检察部副主任),13762473427
检查助理章伟,0734-8869602
衡阳市公安局
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段正浩,13786467777
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刘忠建、宋真、王鑫
衡阳市公安局网技支队:周剑、陈亚轩
各分局参与警察
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
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军
高新分局刑侦大队黄辉、罗子淳、张哲源
高新分局警察彭正坤、刘博涛
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巡逻大队刘敦奇(17373401088)、刘沛青
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18907347608
蒸湘分局网安大队长:周敏
蒸湘分局副大队长:宋一帆18627659700
蒸湘分局国保大队:郝爱文、王颖(18007346841)、周宇博、周仲文
蒸湘公安分局警察:袁奇、何涌杰
蒸湘区公安分局蒸湘北路派出所:刘开荣(教导员)、周宇博、刘涵、罗荣菲
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罗正霖
蒸湘区公安分局长湖派出所:王敏(所长)、贺小虎、宣鹤、蒲震东、蒋炜、谈胤威
雁峰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鲁轩亮,13973421199
雁峰分局周子淳、李顺凯
雁峰区公安分局环城南路派出所李顺凯、郑向、王力、屈坤、张伟文、周超
雁峰区公安分局白沙洲派出所蒋爱学、张乾锋
石鼓区公安分局合江派出所曹磊、周振
石鼓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凯
责任单位及恶人:
衡阳市看守所
衡东县看守所
蒸湘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26日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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