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金龙
酷刑演示:老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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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吕金龙(Lu:,Jinlong),
男 ,
42岁 ,
上海市宝山区共富新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吕金龙去北京上访并在天安门广场抗议中共非法取缔迫害法轮功时,被当地警察抓捕,恶警在途中对他拳打脚踢,用警棍猛击他头顶,恶警把车开到天安门广场附近的关押点,把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都关进铁笼子里。当天晚上吕金龙被非法押回上海。上海宝山区国保非法搜查了他的家,并把他非法关进宝山看守所,被上海610拘留一个月,拘留期间强制干活,每天奴工十几个小时,做出口的鲜花。冬天每天强制洗冷水澡,晚上睡觉是“冰冻带鱼”,都挤在炕上睡,一个个只能侧着睡,无法翻身,吃的是像猪食一样的菜,每个监房狱警选一个凶狠的人坐牢头狱霸替他们管理,每天听到是打骂声和惨叫声,有时狱警自己亲自上阵打骂、“搞路子”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吕金龙从看守所出狱,回单位上班,单位领导受宝山“610”(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结构,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非法成立)指使,要求他写保证书,他不写,当地派出所和宝山区“610”经常到他单位(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压力容器厂)找领导,要求领导帮他们做他的“转化”(所谓“转化”就是要放弃修炼法轮功,写保证书、悔过书等)工作。且每到节假日敏感日,要求单位领导软禁他、看管他、“转化”他,他经常对他们说,“我坚持自己的信仰没错,修炼法轮大法没错,做好人没错,国家体育总局做过调查,修炼法轮功治病有效率达到99%以上,利国利民百利而无一害,是政府错了,是政府应该纠正错误……”单位领导怕江泽民的株连政策影响到他们的利益,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单方面强行辞退他。他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生活即发生困难。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吕金龙被当地610强行非法剥夺自由和人权,送往上海政法委在青浦办的洗脑班(谎称法制学校),因吕金龙坚决抵制,,绝食抗议。那些恶人恼羞成怒制造谎言称吕金龙在崇明县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他于二零零一年十月被上海法制学校直接押送到崇明看守所,期间强迫做奴工产品彩灯。在崇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崇明县国保警察非法把他押送到江苏大丰偏僻荒凉的上海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专管中队)。 崇明国保非法批他劳教两年。然后他被非法劳教二年。 当时江苏大丰劳教所中共恶警残酷虐待吕金龙,在十二月份严寒的冬天,摄氏零下五度只给他穿一双单布鞋,两条单裤,两件单衣,强迫他从早上五点半到晚上十点坐在小板凳上,晚上睡觉只给一条薄棉被而被冻醒无法入睡,洗脚只给冷水,致使他的双脚膝盖被严重冻伤,关节红肿发炎,走动艰难。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在江苏大丰整个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中队,迁移到上海青浦劳教所。刚到中队,狱警就要求全体法轮功学员抽血化验,其实他们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专管中队强迫法轮功学员组装各种电器插座,经常超时劳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有一天,吕金龙在操场上集体出操时,炼法轮功,并高喊:“法轮大法好!”后被恶警冯中队长和施队长拳打脚踢,并用几十万伏电警棍长时间电击他的头顶、耳朵、鼻子、致使他这些部位流血人失去知觉抬送到劳教所严管队,在严管队不许他洗澡、洗脚、不许他喝水,半年的时间里强迫他每天十七小时坐在很矮小的表面凹凸不平自制的刑具上,坐着不准动,动就会招来殴打。 劳教期间他拒不配合恶人指使,曾在劳动车间炼功,被关禁闭达四个月。时值冬天,手脚被冻烂,恶人威逼他只要你认个错,你就可以离开禁闭室。 在专管队时曾被逼迫三天不许合眼睡觉,被流氓用鞋底不停的抽耳光,还遭受残酷的“小老虎凳”折磨(即手被一字拉开按在墙上,屁股坐在地上两脚平放伸直,后面顶着一个小板凳,然后,暴徒把他的脚用力掰开,直至两脚成一百八十度。遭受这种酷刑后,他好长时间不能正常行走。 二零零三年,吕金龙回到了恶警冯中队长的中队,恶警就指使那些看管犯与打手变本加厉的折磨他,连续四天四夜不给他睡觉、天天动用暴力打得他鼻青眼肿,大腿肿紫;那些受恶警指使的看管打手用燃烧的烟蒂头烫他脸和嘴唇,还用杀虫喷雾剂喷他的双眼;打手们还把他的衣裤剥光用皮带抽打,最后打手们给他上“老虎凳”刑罚,硬拉他的韧带,把他胯下韧带拉伤不能站立走路。尽管这样,吕金龙还被恶警长时间罚坐,身体不能动,动就遭到殴打,直到屁股生疮坐烂,还强制他坐并不让他去就治,并且还让他长时间罚静立,腿站肿了站不住了还强制他站…… 吕金龙遭到长期严重的虐待、摧残、折磨,精神与肉体极度疲惫,但恶警毫无人性的继续变本加厉的迫害他,恐吓威胁他,叫嚣着“要对我上‘老虎凳’”,恶警中队长项建忠(警号:3130268)气焰十分嚣张,几次对他咆哮,言语侮辱他,“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恶警们授意、教唆“民管”张民(劳教犯们的头目)等劳教犯,对吕金龙实施“老虎凳”酷刑。其实这种酷刑准确点说应该是“劈叉”酷刑。 他们先把其它监房的门在外面锁住,怕其他法轮功学员看到听到,把关押吕金龙监室里的电视机音量开到最高,门窗全部关闭,一切准备就绪,劳教犯施某、张民、董伟、王大明、高敬东、顾海伦等8、9个恶徒在恶警的指使下,窜进他的房间实施他们的罪恶。他们先把吕金龙按坐在靠墙壁的水泥地上,在他的背和墙之间放一只小凳子,两个暴徒把他两手拉成一字形摁在墙壁上,另两个恶徒把他的双脚朝两侧用力掰开,另一个劳教犯坐在他对面,用两脚抵住他大腿内侧,使劲向两边死命撑,把他的双腿呈一字形撑开,接近180度,痛得他心裂肺的惨叫,劳教犯恶徒施某赶紧用抹布把他的嘴鼻封堵住,他差一点换不过气来窒息死,他全身冒汗,衣服都湿透了,劳教犯看他有点晕,恶徒施某拿来凉水,喝几口凉水连带肮脏的唾沫喷在我的脸上,看我清醒了,劳教犯们歇斯底里踢他、辱骂他,接着劳教犯们再一次给他上了酷刑,比第一次更惨烈。 连续两次的酷刑折磨,他的胯下、两腿内侧的韧带严重撕裂拉伤,两腿发青发紫浮肿,无法正常站立行走,走时弯着腰扶着东西才能走,上马桶大小便蹲不下,要花点时间才慢慢能蹲下,蹲下了起不来,晚上上床睡觉脱裤子要花几分钟才能脱下,韧带疼痛的晚上无法入睡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回到家后,才知母亲在他非法劳教期间,因过度悲痛而去世。可是,恶警却没有告诉他。 二零零四年六月间,吕金龙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中日合资的工厂做电焊工,他工作任劳任怨,和同事关系和睦,老板经常在开会时表扬他。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吕金龙在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宝山区610非法组织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并让他整天站立审讯,二零零六年三月,上海宝山区法院对吕金龙非法庭审,法院指定的律师给他作有罪辩护时,他当庭大声拒绝律师为他辩护,并提出自己作无罪辩护,当他拿出准备好的辩护文章要无罪辩护时,所谓法官徐敏芳不允许他作无罪辩护,并宣布休庭,法警把他带出庭,关进外面的小房间,随即一位男性副审判长气势汹汹逼我交出无罪辩护材料,他严正拒绝,无奈重新开庭,他再次提出要作无罪辩护,但法官徐敏芳粗暴的阻止他作口头或书面的无罪辩护,剥夺了法律赋予他的辩护权,她宣布退庭,择日宣判。过了一个星期,徐敏芳开庭非法宣判他有期徒刑三年。 吕金龙在上海提篮桥监狱遭迫害。 他上诉到上海二中院,二零零六年五月二中院开庭,开庭前,法警把他的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在庭上他要求作无罪辩护,但法官不允许,剥夺了他的合法权利,并宣判维持原判,他严正的对伪法官说,“你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你这是违法行为,知法违法,不配当法官,对我的宣判是不公正的,是违法的,是迫害……”还没说完,就被几个法警强行推出法庭。 上海提篮桥监狱教育科李永芳利用手中的权力,指使、勾结监狱一监区的汤姓大队长(绰号:汤司令)对刚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法西斯般的残酷殴打和虐待。在这里面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酷暑的夏天,每天只给喝三小杯水,关押里面的法轮功学员处境非常艰难。被关押在提篮桥一监区的吕金龙曾被监狱打手残暴打断手臂,现仍然强迫他参加奴役劳动。 汤长荣的副手、“马仔”,一监区监区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台前黑手,手下犯人把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的致伤致残都由其出面“摆平”,如二零零六年迫害法轮功学员吕金龙,导致其手臂骨折,在提篮桥监狱医院治疗时,其亲自跑去摆平此事,推卸责任,谎称是犯人打的,不是我们指使的,云云,最后对恶警指使的打人的犯人毫无惩戒,扣了他们几分改造分数了事,却把受害者吕金龙踢至六监区,以此来把事件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他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一号监区四中队迫害。此监区是关押重刑犯的监区,刑期有死缓、无期、十年以上的刑期比较多,犯的罪是杀人、贩毒、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人,是最邪恶的监区。他被关押在七号监室,监室很小,只有3.3平方(所有的监室都这么小,这是当年英国人造的,已有百年历史),里面要放马桶,晚上还要睡三个人,监室很小,不能安装吊扇,不能放置电风扇,晚上门外放一台鼓风机吹,噪声很大,夏天又很闷热,根本睡不着。 四中队中队长狱警张毅和狱警指导员周某安排几名心狠手辣的杀人犯、贩毒吸毒犯看管吕金龙,他们是杀人犯俞力行,绰号“黑皮”、张某等重刑犯,他们强迫他认罪,他对他们说,“我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揭露邪恶的迫害、叫人知道真相有什么错?有什么罪?非法抓我进来是对我的迫害,我要申诉。”恶徒们威胁恐吓他,不允许申诉。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在恶警的指使、授意、教唆下,看管吕金龙的犯人对他开始“搞路子”。六月二十九日早上,他们等其他犯人都到楼上出工去了,开始实施他们的罪恶,他们一起殴打他,有的打他的耳光,有的扳他的腿拉韧带,有的踩在他腿上拧,有的把他的手反在背上向上提,痛得他满头大汗、惨叫,恶徒马上用毛巾把他的鼻子嘴巴用力封堵住,长时间使劲封堵使他透不过气来,差几秒就被闷死,他本能的使出浑身的力气,才挣脱了封堵,打的他上气不接下气,暴徒们在狭小的监室内把他从地上打到床上,从床上打到水泥地上,打手们连续不断殴打他大概45分钟左右,他们自己打累了才停手,他们恶狠狠地对他说,“不‘转化’,天天打”。 后来他抗议狱警指使犯人对他残酷虐待殴打,他头撞铁门,倒地血流满身,打手们慌慌张张把他送到底楼医务犯处(医务人员是犯人),头顶上缝了十一针,整个头用纱布从头顶到下巴绕一圈包裹起来。到了晚上睡觉左手臂不能自如伸展,而且左胳膊肘关节处特别疼痛,时时被痛醒,白天强迫他坐小板凳,尽管胳膊肘很痛,看管犯也强迫他两手反铐在背脊处,过了几天胳膊肘还是很痛,且不能自如弯伸,于是到提篮桥监狱医院检查身体,检查下来身体上多处淤青紫、浮肿,左胳膊肘拍了X光片子,过了几天告知队长,左胳膊肘处被打成骨裂骨折,需要立即动手术,中队长张毅和看管犯把他押送到医院,张毅到警察医生的房间里谈了一会儿,不知谈了什么,医生出来改变了治疗方案,说手术不做了,只要用石膏敷在手臂上可以了,医生用石膏把他的左臂全部绑起来,用一条纱带套在头颈上吊挂着左手臂,日常生活很多不能自理。 尽管他被迫害成这样,但恶警张毅、周某没有让他休息养伤,他们继续虐待他,坐小板凳,继续威胁恐吓他,制造恐怖邪恶的气氛,给他的精神不断施加压力。一个月以后到监狱医院拆下了绑在手臂上的石膏,结果手臂伸不直,也弯不到位,恶警和医生欺骗他说,回去手臂多做屈伸运动,慢慢会恢复的。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吕金龙被转押到提篮桥六号监区四中队,奴工产品是加工服装,有的出口到日本等国。几个月过去了,手臂还未恢复,臂力也小了许多,于是他要求监狱把他的手治好,提篮桥监狱医院的警察医生说,这手就这样了,现在也不可能做手术了,已经定型了。到南汇监狱总医院去看,警察医生也是这样说。他要求追究责任,他向驻提篮桥监狱监察室写信投诉,控告1号监区四中队中队长张毅,指导员周某,指使杀人犯、贩毒吸毒犯残酷殴打他致左手臂胳膊肘骨裂骨折,现无法恢复,要求依法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他把控告信投进检察室信箱。 过了一段时间,监狱教育科科长李永芳找吕金龙谈话,说驻监检察官孙黎明把信转交给她了,委托她处理此事,现已立案,正在调查,其实都是骗人的,检察官孙黎明和李永芳串通一气,包庇纵容违法的狱警和打人的囚犯,根本起不到秉公执法,匡扶正义,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二零零七年七月,吕金龙再次给驻监检察官孙黎明写信,给监狱长写信,要求追究责任,要求监狱把他的手治好。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早上,整个四中队囚犯(90个人左右)都在监室外的厅里集体用早餐时,吕金龙拿出写好的两封信朝挂在厅里的检察室信箱和监狱长信箱走去,他刚要投信时,突然被后面偷偷跟过来看管他的犯人刘乐平拦腰抱住,阻止他投信,其它几个看管犯马上扑过来抢他的信,把边上饭桌上的几碗粥、筷子、几只方凳子打翻在地,地上一片狼藉,他拼尽全力保护信和投递信,这时惊动了事务犯老头(他是犯人的头),过来说,“你们干吗,让他投……”,他们才放开他,他把两封信整整平投进了信箱,事后狱警倪济民也没处罚他们,信的事也是石沉大海(后来听有犯人偷偷说,狱警指犯人用筷子沾上胶水把信粘出来了),检察官没有追究违法狱警的责任,监狱也没有把他的手治好。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看管犯在狱警指使下,赤露露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明目张胆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纵容包庇违法的狱警,对法轮功学员从未讲过什么法律,完全是虚假骗人残暴的,只有邪恶的迫害。 然后,吕金龙绝食抗议,狱警将他拉到医院进行折磨性灌食,让几个犯人把他的手脚按住,用胶管从他的鼻孔里硬插进去,连续插了几次,把他的食道都捅破,拔出来的胶管往下直滴血,胶管插入食道后,就绑在鼻子旁边,就不拔出来了,两个星期后再换一根重新插入,每次灌食前,医务犯都要用针筒把不明药水打进灌的食物里面。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是吕金龙结束冤狱的日子,他在监狱的走道上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狱警倪济民和成玉标用手指用力卡住他的喉咙,封堵他的嘴,阻止他喊出正义的心声,并把他拖进附近的房间,他质问:“为什么要残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为什么不追究违法狱警的责任?为什么不给我治好被迫害成伤残的手……”狱警无言以对,把他非法扣押在房间里,拖延了一个多小时才释放他。 吕金龙刚出监狱后,和妻女住到上海市崇明县岳父母买的商品房里。没想到刚过了一个星期,合作镇孟家庙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开了警车来骚扰他,那些警察带着墨镜气势汹汹的,完全是像一帮社会上的黑帮流氓,威胁恐吓他及他的家属,给他的岳父母、妻子、亲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第二天崇明县“610”和派出所来了一帮子人,一个人自称是崇明县“610”主任,自称姓“俞”(谐音),“610”明知改变不了他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却变态似的强迫他要汇报思想,搞虚假的一套,自欺欺人。他们几乎天天上门骚扰、威胁恐吓、变态要挟他及他的岳父母和妻子,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岳父不能正常上班,全家人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上都非常压抑郁闷。姓“俞”的还经常逼问他崇明县合作镇法轮功学员陆美英是否认识,他岳父告诉姓“俞”的,“他们是不认识的,从未见过面,因为陆美英是他的一个亲戚,所以他是知道的”。姓俞的听后半信半疑,后来他岳父说,为了让陆美英放弃修炼法轮功,在崇明县“610”、当地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造谣宣传的毒害和威胁恐吓施压下,她丈夫多次残暴的殴打她,逼她放弃炼法轮功。 吕金龙的岳父母及妻子在崇明县“610”和派出所警察几乎天天上门骚扰、威胁恐吓下,他们的精神压力很大,加上姓“俞”的崇明“610”主任的威胁恐吓施压下,他的岳父母及妻子站在邪恶的一边,充当邪恶的帮凶,在他们的教唆下,他岳母、妻子开始了像“文化大革命”式的对他进行揭发批判,对他像阶级敌人,亲情荡然无存…… 二零零八年八月初一天上午,吕金龙和妻子及女儿乘船离开了崇明岛,回到了他在上海宝山区共富三村的家。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是上海召开世博会的日子,上海“610”加紧迫害上海的法轮功学员,在那期间非法抓捕陷害了很多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吕金龙送女儿上学,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他的旁边,从轿车里冲出杨跃飞等几名宝山区国保警察和顾村镇派出所副所长,他们把他从自行车上拉下,塞进车里,绑架到派出所,然后邪恶通知她上班的妻子回家,非法搜查了他的家,把他的电脑、法轮功书籍、空白光盘、U盘全部掠走,把他非法关进宝山区看守所。 当天晚上,恶警对他“特审”四天四夜不允许他睡觉,国保恶警杨跃飞对他多次威胁恐吓,不允许他打瞌睡,国保处长陈海青使用欺骗卑鄙的手段做口供,陷害他,非法批他劳教两年。 期间,他的妻子因狱警曾对他残酷的迫害以及江泽民对坚持炼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实行株连政策,深怕影响到小孩将来的前途,也怕周围人对她的歧视,还有精神上的寂寞、惧怕苦闷,使她在思想上不堪承受。于二零一零年六月提出离婚,宝山区法院的法官和她一起到宝山区拘留所,他的妻子一直哭,因我没签字,妻子撤诉了。 二零一零年七月底,吕金龙被非法押送到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直属大队专管中队,当时担任过中队长、指导员职务的洪从荣此时已升任为直属大队的大队长,为了名利、权力,被控制的神智不清,是非颠倒,善恶不分,经常诬蔑法轮功。 专管中队设在离医院不远的一幢独立的三层楼的楼房里(二零一一年四月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迁移进由原来一大队食堂改建成的新的专管中队里),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第三层监房里(一、二层都不关押人)。狱警给吕金龙安排了几名身高马大,在社会上做流氓的劳教犯看管他,大队长洪从容、队长倪某和几名劳教犯一开始装起一副伪善的面孔,很“关心”他,经常和他谈心聊天等,当他拒绝“转化”时,他们马上撕下伪善的面具,凶相毕露,露出一副魔鬼的嘴脸。他们威胁恐吓辱骂他,用坐小圆凳酷刑虐待折磨他,每天坐十八个小时,过一段时间延长,过一段时间延长,直至通宵,强迫按高难度的标准坐,面对的墙壁坐,墙壁上贴满了诬蔑法轮功的字,不按标准坐或动一动,就拳打脚踢的殴打。他们不允许他大小便,饭菜给一点点,不“转化”,迫害步步升级,让他生不如死。有一个劳教犯后来曾向他透露,“某某队长对他亲口说过,对法轮功只要能弄出材料(“转化”材料),随便你们怎么搞”。连续几次的迫害,他的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他晚上都睡不着觉,睡着了有时会突然惊叫身子坐起,直到现在晚上睡着了有时也会把自己叫醒。 二零一一年七月,他的妻子和宝山区法院的法官来到专管中队(在这之前,他妻子给他写的信被中队长倪某扣押,不告诉他不给他看),要求离婚,他没同意。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他从劳教所出狱,得知他在共富三村的住房被妻子出租了,妻子和他分居。后来他得知她在他劳教期间已找好了对像,她铁了心要离婚,他看到实在无法挽回这个婚姻,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与她协议离婚。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庭就这样被江泽民及其帮凶拆散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上海宝山区法轮功学员吕金龙被宝山分局顾村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和抄家,过程中发生冲突,吕金龙被警察打了二拳,右手骨折。六月十八日被劫持到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七月中旬,吕金龙的辩护律师就吕金龙遭受到人身、人权的侵犯,已向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宝山区政法委、宝山区政府、宝山区纪委等部门投寄控告书,控告宝山分局。 七月二十五日,吕金龙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国保已经将构陷吕金龙的案卷提交给宝山区检察院,九月底,检察院已经退侦,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公安。 构陷上海宝山区大法弟子吕金龙的案卷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月三日已经到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吕金龙被非法庭审,四月十二日被枉判四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关禁闭;
毒打/殴打 ;
坐小板凳 ;
剥夺睡眠 ;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威胁/恐吓;
烧烫;
熏毒氣;
罚坐 ;
罚站;
非法审讯;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强制离婚;
人为窒息 ;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电击 ;
老虎凳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劈腿 ;
非法提审;
手铐/脚镣 ;
看管/蹲坑;
摧残性灌食 ;
非法批捕;
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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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
地址:友谊路959号,邮编:201999
电话:02156691990
承办公诉人 刘礼珺 电话:02136558620
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刑庭
地址:上海市月罗路2099号(宝山区看守所内)
邮编:201908
总机:021-26078989
传真:021-56131661
法官:孙晓红(庭长)电话:26078989*903011
书记员 仇航宇 电话:26078989*903071
法官:张凯 26078989*9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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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员李亮0212895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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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副所长陈永良0212895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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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仁彬 13671794116
张宇杰 18521360861
谢志钢 18217684298
张晓俊 15821978220
朱晓峰 13818517552
徐镇 13564929101
李肖 1590063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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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6071625
电话:02136070132
传真:02136071938
国保处长季民
国保队长卜霆钧02128950349
承办国保:沈晓林
参与绑架:杨跃飞02128950349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上海法制教育学校
上海市第一劳教所(大丰农场)
上海市610办公室
提篮桥监狱
:
李永芳 ,
倪济民,
江伟,
成玉标
上海市第三劳教所(青东农场)
:
洪从荣,
王大明,
高敬东,
顾海伦,
张鸣,
董伟
上海提篮桥监狱
:
刘乐平,
张毅,
孙黎明
上海市第一劳教所
上海市宝山区法院
:
余敏芳
宝山区公安分局
:
陈海清,
杨跃飞
宝山区看守所
宝山区610办公室
崇明看守所
宝山区检察院
宝山区法院
顾村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11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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