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永恒
简介:
管永恒(Guan,Yongheng),
男 ,
四十多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在昆明市公安局主导下,由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负责,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五华区国保大队、盘龙区国保大队、官渡区国保大队以及其辖下多个派出所,主要以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为主倾巢出动警力,绑架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被绑架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有:李焕珍(69岁)、尹琼英(87岁)、张家惠(82岁,毕晟的母亲)、桂明珍(77岁)、郑翠兰(75岁)、李竹秀(73岁)、王玉兰(73岁)、刘翠仙(70岁)、夏承芬(71岁)、刘晓萍(69岁)、马玲(68岁)、张秀珍(70岁)、黄云匀(60多岁)、马燕(62岁)、毕晟(男,59岁)、肖玉霞(60岁)、杨惠芳(57岁)、朱琴(50左右)(楚雄人,住梁源小区)、苏昆(男,51岁)、张晓丹(53岁)、管永恒(男,40多岁)、张稷(40岁)、朱永珍(72岁)等。其中棕树营派出所参与绑架了至少十名法轮功学员。 四名法轮功学员王玉兰、夏承芬、张家惠(毕晟的母亲)、管永恒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但对他们的构陷一直没有停止。 云南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将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西山区法院第25法庭,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王玉兰(女,74岁)、张家惠(女,79岁)、夏承芬(女,72岁)和管永恒(男,49岁)非法开庭。公诉人:西山区检察院邹程云;主审法官:普会竣。 二零二五年五月份获悉,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五月对四位法轮功学员夏承芬、张家惠、管永恒、王玉兰非法判刑。其中管永恒遭诬判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王玉兰遭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夏承芬与张家惠的非法刑期待查。 三十多人被绑架、十三人遭枉判 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昆明市公安局主导成立的所谓“专案组”,通过近半年的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跟踪、盯梢、蹲坑、调取影像资料等,罗织罪名,于五个月后对这些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由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负责,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五华区国保大队、盘龙区国保大队、官渡区国保大队以及其辖下多个派出所,主要以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为主倾巢出动警力,绑架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其中九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遭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五月初被非法判刑:刘翠仙四年六个月,罚金15000元;刘晓萍三年,罚金10000元;郑翠兰三年,罚金10000元;马玲三年,罚金10000元;李焕珍三年,罚金10000元;杨惠芳三年,罚金10000元;朱永珍两年,罚金7000元;张秀珍一年五个月,罚金5000元;毕晟一年三个月,罚金5000元。(详情请见《昆明市九位法轮功学员刘翠仙等被非法判刑》) 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王玉兰(女,74岁)、张家惠(女,79岁)、夏存芬(女,72岁)和管学恒(男,49岁)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遭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普会竣,公诉人西山区检察院邹程云。五月获悉,四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半,西山区法院法官普会峻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之后四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判刑并罚款,张家惠被诬判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罚金7000元;夏承芬被诬判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6000元;王玉兰被诬判两年,罚金8000元;管永恒被诬判三年,罚金10000元。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至昆明市中级法院,但中院的二审裁定仍然维持原判。 近日(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获悉,管永恒两个月前左右就被收监送到西山区看守所,后轉至云南省第一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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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山区看守所
昆明市公安局
云南省第一监狱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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