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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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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武

简介:
王传武
(Wang,[Chuan;Zhuan]wu),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2001年,天津大法弟子因为讲真象、发传单而被绑架到渔山劳教所。一年后,在2002年末,该所有目地的把四个队约20名大法学员都调到了一大队,成立了所谓的“专管大队”。
2003年的春节刚过完,他们就根据所谓“十六大”的“精神”,荒唐的上纲上线认定法轮大法为“敌我矛盾”。以此为借口,由王贵福副所长、张科、陆科带头,一大队恶警李占(教导员)和王宝东(大队长),开始对15名仍坚持不“转化”的大法学员进行有预谋的迫害 。他们迫害大法学员的手段是令人发指的“文化大革命”中迫害老干部、“老革命”的形式。

首先,那些恶警印制了许多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大字报和标语,贴得满楼道、班房、厕所、会议室等地方都是,然后逼迫大法学员和一大队所有的劳教人员集中到会议室,必须狂呼辱骂师父和大法,一天数次,实行人人过关,极力制造邪恶的“文革”时期的恐怖气氛,大有天塌之势,搞的乌烟瘴气。每天晚上七点半到九点半,强迫本队劳教人员参加“法制课”,每天上午,大法学员还要增加3个小时。“学习”内容是诽谤大法的文章,恶警们想通过这种手段对大法学员进行长期精神洗脑,同时毒害其他的劳教人员,威逼、诱骗这些劳教人员,达到仇视大法、孤立大法学员的目地,使大法学员变成被打击的“5%”的行列之中。

其二,对大法学员的肉体与精神迫害,是随着不断制造出的文革式的恐怖气氛而不断升级。恶警打着关心身体为由,对大法学员长期、惩罚性的队列训练,对抵制的弟子(每个弟子身后都跟着一、二名包夹)包夹就在恶警的指使下连拉带扯或拳打脚踢。

其三,练队回来后,包夹强迫按照他们的要求“三挺一凳”的坐在小板凳或把马扎立起来坐,要坐正、坐直、坐齐,坐不好就要遭到辱骂或拳脚相加;同时,周围围着数名包夹,面对面的不停的读诽谤大法的文章强行精神迫害和可笑的做“转化”。其中,有几个牢头狱霸做了几个“文革”时期被批斗的时候戴的纸糊的尖帽子和牌子,写上污辱大法的标语,硬是扣到一名大法学员头上,牌子挂在脖子上,被拉到楼道,一边喊口号,进行游街示众。那帮恶警看见之后,根本不制止,说白了,如果不是恶警指使干的,这几个恶人绝对不敢如此行恶。对所有的大法学员,不准独自做任何事情,必须得到包夹的同意和包夹的如影随形,人身自由受到种种无理的限制和剥夺。

其四,接下来,就是强行剥夺大法学员休息的权利:黑白的不准睡觉(最少的5天5夜,长的数个星期)。恶警把其他劳教人员应值的夜班(8个小时)全部推给大法学员来值。这期间,包夹对大法学员采用谩骂、针扎(把针插入手指甲中或其他部位)、冲冷水、恐吓、用烟头烫手指甲等;再有,恶警开会诽谤大法,有两名大法学员因站起来喊“大法好!”,被包夹和牢头狱霸脱下他们的脏袜子强行塞进大法学员嘴里,然后用胶带粘了个结结实实。这些牢头狱霸和包夹在恶警的指使、纵容下随意施以下流的酷刑迫害大法学员,却可以不承担任何后果。相反,因为表现“好”,从而得到减刑的奖励。由于不能动摇大法学员对大法的信念,在恶警的授意下,恶徙从食堂拿来十来斤粗玉来面,然后往里掺大盐粒子、辣椒面,再把这些东西装入大雪碧瓶中,倒进整整一瓶生水,然后全部灌进大法学员嘴里。由于盐水浓度大,被灌的大法学员没过半小时嗓子就哑了,还不断的腹泻,而且不准喝水。

其五,以上所有的迫害手段对大法学员无效的情况下,恶警们终于撕下他们仅有的伪善的面具。恶警与包夹在利益的驱动下(恶警只要转化一名大法学员就可得到数千元的奖金;包夹可得到减刑的奖励),对大法学员不择手段。恶警李占和王宝东指使牢头狱霸手拿几根十六万伏电棍电击大法学员。积极参与电棍电击大法学员的都是牢头狱霸,主要有:杨少林〔天津市人〕、魏恩杰〔天津市人〕、高金华〔吉林延边人〕、冯双利〔河北省人〕、郝川〔天津宝坻人〕、孟繁光〔吉林延边人〕、高双俭〔天津人〕等7人。这些人先是把大法学员诱骗或强拉到私物房(实为行刑室,因为此处位置偏僻,不容易传出电击声),几个恶人围住大法学员问还炼不炼,如果说炼,他们就把大法学员的衣服、鞋扒掉后按倒在地,不能动弹,用棉被盖住头(目地是不让发出声音)全身电击。这种超高压电击是非常痛苦的,由于承受不了高压电击,学员被迫写了所谓的“三书”。其中,被电得最严重的是韩英与马则轩。一次,由于被长时间电击,韩英的脑后到整个后背都是密密麻麻的水泡;王传武被电得满嘴水泡,并且因为长期被剥夺睡觉,突然摔倒在楼道中。

恶警为了巩固所谓的“转化”成果,仍然长期对大法学员精神迫害:一、恶警指使包夹更加严密(内紧外松)监视他们的言行,特别不准谈论法轮功的事。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的包夹有刘保安、侯快华、李青云、刘明义、马国领、刘尹健;二、强迫大法学员每天大量的观看诽谤大法的光盘和书、报,看后必须得写一篇观后感;三、每周还要写新“三书”;四、找来三名冒充学员的骗子(实为610分子)拿着假经文进行多次欺骗;踩师父的像等。不转化就加期、加期,然后判刑。


迫害类型:
电击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剥夺睡眠毒打/殴打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蓟县渔山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详实事实曝光

责任单位及恶人:
渔山劳教所(于山劳教所) : 王宝东李占王某魏威周海英

更新日期: 2005年7月22日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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