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原平市公安局协同忻州市忻府区公安局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有恩、李明泉、李美青、靳旭华、李月宽、常改然、杨美英、张变芳、赵金枝。
二零二一年九月上旬送达的八月五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李美青,女,64岁,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被非法关押于忻府区看守所,二零二零年被取保候审回家,被冤判一年,罚金一千元。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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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忻府区公安分局 忻府区看守所 忻府区法院 原平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4日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