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参
简介:
刘学参(Liu,Xue[[[can]shen]cen]),
男 ,
90岁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在中共疫情蔓延,百姓处于生命危急时刻,刘学参和李萍老夫妇在大街上贴避疫秘诀“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不干胶时,被摄像,后被跟踪。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刘学参和李萍被绑架到潍城区城关派出所。他们被警察非法审问两小时。中午他们自己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刘学参和李萍家里又来四个警察,把他们带到派出所,给他们构陷为“取保候审”,强迫他们每人交了一千元“保释金”。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刘学参和李萍被非法起诉到他们户口所在地奎文区检察院。之后,他们被奎文区检察院人员构陷到奎文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奎文区法院非法开庭,约半小时后休庭。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刘学参和李萍被通知去拿判决书。他们发现他们各被非法判刑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当时,刘学参和李萍没有被关押,而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刘学参和李萍被去派出所拿回“保释金”。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刘学参的单位人事处人员告诉他,他们接社保告知,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停发刘学参的退休金,单位也停发他补贴,并要求他退回已发的八个月的退休金。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潍城区城关派出所强行带刘学参和李萍查体。当天下午,警察送他们去看守所。因他们血压高,看守所人员不收留。 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下午,警察再将刘学参和李萍送去看守所,看守所人员也没收留。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潍城区城关派出所第三次强行带刘学参和李萍去查体,从上午九点一直查到下午四点,警察带刘学参和李萍回到派出所已五点。警察又将刘学参和李萍送看守所,看守所人员还是没收。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已经85岁的李萍被劫入看守所。据悉,90岁的刘学参即将在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被送入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刘学参被转入山东省监狱。他们把刘学参关在十一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监区)的六楼南区的一个没有监控的房间内,强迫90岁的老人每天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看所谓“转化视频”,一坐就是20个小时左右,不允许他起来活动(除了上厕所、吃饭,上厕所还限次数),除了睡觉的3、4个小时以外,要他一直在小凳子上坐着。 狱警同时强迫刘学参全天一直看污蔑法轮功的视频,甚至看到后半夜两点多才允许睡觉,然后早上五点五十分又强迫起床。狱警安排负责其转化的犯人(监狱称组长)叫郭兴文,时常辱骂他,侮辱他人格,从思想上、精神上、肉体上给他压力,强迫他写所谓五书(包括所谓悔过书、保证书等),同时每天只给他一杯水喝,每顿饭只有一个馒头,菜很少,吃不饱、口也渴,不让洗澡,上厕所缺少卫生纸。不承认自己“犯罪”的就不让拨打亲情电话,不让放风,看不见阳光,睡在地上,坐着的时候不让动,一直以一个姿势坐着,不允许和别人说话,不让闭眼,等等折磨。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坐小板凳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90岁刘学参被劫入狱-遭坐板折磨
山东省潍坊市90岁刘学参已被劫入山东省监狱
修炼大法做好人-耄耋之年夫妇被非法判刑和关押
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东省省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郑杰
负责转化的教导员:王栋
分监长:时强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
郑杰
奎文区检察院
潍城区城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9月20日 0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