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新华分局及沧县部份派出所出动警察绑架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运河区法轮功学员李丽、王吉茹、王佳胜、王朝英、葛鹤仙、刘丽丽及其丈夫(未修炼法轮功)、赵女士、李淑梅,新华区法轮功学员石蕊被高福松带人从单位绑架并非法抄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遭六年冤狱-河北沧州李丽又被枉判三年十个月
责任单位及恶人: 运河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5年7月12日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