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芳
简介:
李玉芳(Li,Yufang),
女 ,
70岁左右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家住龙口市新嘉街道北沙姚家村。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她在集市上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接着新嘉派出所两男一女着便衣的警察闯到李玉芳家中非法抄家,掠走了许多私人物品。 七月十七日当天下午,龙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邢常桓通知李玉芳的家属(下称家属),警方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李玉芳非法关押到烟台看守所。警察邢常桓在电话中要求家属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被家属拒绝。 七月十八日,家属拨打12389,举报警察违法抓好人,电话一直打不通,忙线。七月十九日和二十日是周末,电话无人接听。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家属委托律师会见李玉芳,了解到事情经过:七月十七日上午八点左右,李玉芳在集市上被龙口市政保大队几个警察按倒,这几人既没穿警服,也没出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他们强行给李玉芳戴上手铐,推上警车,然后到李玉芳家非法抄家。警察既没出示搜查证,也没出具物品扣押清单,抄走了李玉芳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因家属当时不在现场,家中是否丢失其它东西,暂时还不清楚。 七月二十三日,家属把控告信送到新嘉派出所,一份给所长蒋冬雨,一份给警察邢常桓,均由教导员王黎臻转交。 七月二十三日,家属进行一系列的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控告警察的违法行为: 1、打最高检察院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举报新嘉派出所非法抓好人,并在检察院网站提交《刑事控告状》; 2、打公安部举报电话12389,电话留言成功后进行网上举报,递交了《刑事控告状》,一直没有回复; 3、到龙口市纪监委网上举报,递交《刑事控告状》,已回复; 4、到山东省纪监委网上举报,递交《刑事控告状》,已回复; 5、到中纪委网上举报,递交《刑事控告状》,未回复。 七月二十四日,家属邮寄《刑事控告状》到烟台市纪委监委,七月二十五日快递显示收到。 七月二十四日,家属邮寄《不批准逮捕申请书》和《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到烟台市检察院,七月二十九日,快递显示收到。 七月二十五日,家属将《不提请审查批捕申请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和《刑事控告状》快递邮寄到龙口市政保大队。八月一日,家属电话询问快递情况,对方回复已收到,但拒绝提供办案民警的联系方式;同日,家属把《不提请审查批捕申请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不批准逮捕申请书》和《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快递邮寄到龙口市检察院控申科,不久,检察院电话告知家属已收到,说案子还没到检察院。 七月二十八日,家属将《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快递邮寄到龙口市法院立案庭,后快递显示收到;同日,家属到公安局递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警号048957的辛姓警官接待,家属要求书面回复。 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家属在12337全国扫黑办网站举报,提交《刑事控告状》。八月四日,家属在此网站二次举报。 八月四日,家属给龙口市检察院案管办公室打电话咨询,被告知案子没到检察院,让联系公安咨询。 八月四日,家属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快递邮寄到龙口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查科,后快递显示收到;同日,家属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和《给检察官的一封信》快递邮寄到龙口市人们检察院控申科,后快递显示收到;同日,家属将《不提请审查批捕申请书》快递邮寄到龙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后快递显示收到。 八月六日,家属又到12309网站控告,控告政保大队隐瞒办案信息,不提供办案警察的信息及案情进展情况,同时把李玉芳对警察的控告状提交到烟台市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最高检察院。 八月七日上午,家属再次拨打政保大队电话,依然没得到办案警察的信息。 八月八日下午,家属接到新嘉派出所警察邢常桓的电话,获知李玉芳已遭非法逮捕。警察邢常桓让家属过去在逮捕通知书上签字,再次被家属拒绝。承办检察官:吕莎莎。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山东龙口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吕莎莎将龙口法轮功学员崔秀菊、刘海燕、李玉芳、栾艳萍四人非法起诉到龙口法院。九月三日,龙口法院非法立案,以上四人面临非法庭审,承办法官是迟亚囡。 山东省龙口市五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刘海燕、崔秀菊、李玉芳、栾艳萍、老吴被非法关押三月有余,被公安和龙口市检察院构陷到龙口市法院,主审法官迟亚囡。迟亚囡以案件牵扯“政治问题”,要找领导汇报等借口推诿、搪塞家属,阻挠亲友辩护人阅卷、会见。在家属的再三催问下,迟亚囡声称“怕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不允许亲友辩护人阅卷。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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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李玉芳的办案人员:
龙口市公安局:
政保大队大队长吕兵18660067166、0535-8788721
政保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郭福兑18596118718、0535-8788821
龙口新嘉派出所:
所长蒋冬雨18660064825
教导员王黎臻18660066876
警察邢常桓18766552753
相关迫害单位信息补充:
龙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姓名 手机
孙少君 19819272166
张进勇 13697898699
曹承绪 13905450937
曾利 13853560500
龙口市公安局东莱派出所:
齐法展 13465627681
李良 19862159773
马德鑫 18596118711
姜绪辉 17686484257
吕宗超 15954696789
龙口市公安局北马派出所:
马仁钦 18766552619
仲学维 18660066905
姜富刚 18660067387
徐永静 18865526699
曲法亮 18865591116
曹汝冰 15063890066
徐明山 13964527373
姜松祖 15966552199
龙口市公安局龙口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王凯 15866454567
于万臣 15288779456
李金厚 18660067361
马连军 18660067386
王永军 18660067219
烟台市港航公安局龙口分局:
邹方文 18660076598
王玉波 18660076561
王立晓 18660077215
衣宏伟 18660077212
仲春光 1866007658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嘉派出所(新加镇派出所)
烟台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26日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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