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珍
简介:
李桂珍(Li,Guizhen),
女 ,
75岁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的法轮功学员,电力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下午1:30左右,居住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的法轮功学员李桂珍(女 72岁 ,独居),在家中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 在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上七点-八点,由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主导,济南多个区的公安(政保大队)及其所属派出所出动警察,按着济南市各区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实施绑架。济南公安制造所谓的“大案、要案”, 专门成立了“9·29专案组”,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济南市政法委、公安操控以长清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为主导,济南几个区公安(政保大队)其下属多个派出所配合,在早六点至八点这一时间段,按“黑名单”在全市范围内绑架了四十多名济南市法轮功学员。 目前,在“929”绑架迫害事件中被非法批捕关押至今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奎福(男,70多岁)、王厚升(男、60多岁)、王富兴(男、61岁)、王倩(女,50多岁)、宋燕(女,60岁)、李继红(女,74岁)、赵善宁(男,37岁)、张成琴(女,65岁)、王瑞莲(女,50多岁)、李桂珍(75岁)、赵香(女,65岁)、田树林(男、83岁)、张彦渊(女、60岁)。 大约在二零二六年四月初前后,李桂珍被长清区法院开庭。长清区法院在五月份通知家人,李桂珍被判刑三年。 此前,李桂珍在二零一零年三月,曾被济南市槐荫区法庭枉判四年半,李桂珍被关押在济南的山东省女子监狱。如今李桂珍再次被判刑、关押到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济南绑架案中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已遭枉判和非法开庭
绝食、鼻饲、脚镣、冷冻-济南李杉杉夫妇被枉判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510593.html#26521214655
济南老年夫妻被枉判-季凤兰等四人面临非法庭审
济南市二十余位法轮功学员九月底遭绑架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98562.html#258192275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看守所(刘长山看守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刘长山洗脑班(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
长清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7月26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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