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文
简介:
王传文(Wang,Chuanwen),
男 ,
89岁 ,
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家住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花园,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王传文在公交车上讲真相,被人诬告。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王传文在家中被历城区公安分局警察勾纯杰与鲍山派出所警察杜国柱、张志浩等人劫持到鲍山派出所,警察称他前几天在公交车上给世人讲真相,被人告了,并调出车上视频让王传文确认。王传文承认是自己,但不配合警察的讯问,只是给他们讲大法真相。警察带他去医院体检,结果他血压高压达230mmHg,看守所不收。他被所谓取保候审被家人接回家。 之后,历城区公安分局将王传文构陷到检察院。九月十七日,历城区检察院一男一女上门到王传文家中,说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让他签字。王传文说:“签什么字啊?我没罪!”然后就签上:“我无罪!”并写上:“大法弘传一百多个国家。”“是警察犯罪!” 随后,济南市章丘区检察院将王传文起诉至章丘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章丘区法院对王传文非法开庭,但未当庭宣判,宣布休庭。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法院将判决书送达,枉判两年并罚金3000元;同时强制送医院查体,但因老人血压过高,监狱再次拒收。目前王传文被迫居家。老人坚持上诉,要求济南中级法院主持公道。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济南90岁法轮功学员王传文被枉判两年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法轮功学员王传文案件补充
济南89岁法轮功学员王传文被构陷到检察院
相关单位及个人:
济南市章丘区法院
审判长 牛鲁敬 0531-81655538
陪审员 芦晓明 王树燕
书记员 李丛丛
济南章丘区检察院起诉人张广峰:18866113871
检察官:马玉晓
助理:韩冰
鲍山派出所
教导员 18866118168
所长 18866118698
副所 18866113687
队长 18866113706
警察 1506411522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历城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6年5月8日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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