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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彬

简介:
于海彬
(Yu,Haibin),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朝阳市大法学员。由于他和妻子李云芸不愿放弃自己的信仰,遭到了不同成度的迫害。

2001年,凌凤派出所非法拘留李云芸15天,还勒索1000元钱。于海斌在家也被迫交了1000元。

2002年,双塔公安分局白文友带着几个警察在单位把于海斌绑架,非法关押在十家套近一个月。家里人非常着急,被勒索2500元才回家。

2004年9月21日,恶警齐宗民带领一人,突然闯入于海斌家中,将妻子李云云强行绑架。并把他家翻得底朝天,将计算机、复印机、影碟机等财物洗劫一空。于海彬家里仅有的5600元钱,也不知被哪个恶警揣进自己腰包。李云云被释放后找他们要钱,齐宗民与一姓田的恶警互相推脱、抵赖,都不承认自己拿过钱,但翻家却是他俩动的手。

在非法抄家期间,恶警们将正在单位上班的于海斌强行绑架到十家子拘留所,一个月后又将其送往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院非法劳教3年。

2005年1月的一天,齐宗民又闯入李云云家进行恐吓。为了避开这种无赖的纠缠,李云云不得不搬家。此后,齐宗民仍四处打听李云云的住址。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辽宁朝阳市燕都公安分局绑架法轮功学员于海斌,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六月三十日回家。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绑架/劫持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拘留威胁/恐吓骚扰非法劳教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朝阳市公安局近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海斌被非法拘留15天后回家
辽宁省朝阳市凌凤派出所恶警齐宗民的犯罪事实
辽宁省朝阳市大法学员于海彬、李云芸夫妻被绑架经过

相关单位及个人:
凌凤派出所电话(区号0421) 胡 军 所长 办2860139 宅2619264 手机13704911345 韩晓龙 指导员 宅2650665 手机13190255388 田孝阳 副所长 手机13052614004 朝阳燕都公安分局 办0421—2202119 金志广局长:2788860;13504213339 邵宏大政委:2788862;13942128686 刘强副局长:13516010612 杨磊副局长:13464407005 王玉兵副局长:2788802;13704214331 片警罗洪江:15040878588 治安管理大队冀成:15524919220 指导员王江13904915226 李清波1350421190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院(朝阳教养院)地址: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院<br>
朝阳十家子拘留所
凌凤派出所原凌凤派出所所长吴宏,现已调任双塔区光明街派出所所长。<br>手机 13942101700  宅电:(0421)2673151 : 齐宗民田某某
燕都新区分局燕都新区分局:<br>值班电话0421-2201066<br>局长金志广13504213339<br>政委郑树森<br>警察冀成15524919220<br>警察罗洪江15040878588<br>王江指导员13904915226<br>李清波13504211905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日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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