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云(李云芸)
简介:
李云云(李云芸)(Li,Yunyu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朝阳市大法学员。由于她和丈夫于海彬不愿放弃自己的信仰,遭到了不同成度的迫害。2001年,凌凤派出所非法拘留她15天,还勒索1000元钱。丈夫在家也被迫交了1000元。 2002年,双塔公安分局白文友带着几个警察在单位把她丈夫绑架了,非法关押在十家套近一个月。家里人非常着急,被勒索2500元,丈夫才回了家。 2004年9月21日,恶警齐宗民带领一人,突然闯入她家,将她强行绑架。并把她家翻得底朝天,将计算机、复印机、影碟机等财物洗劫一空。家里仅有的5600元钱,也不知被哪个恶警揣进自己腰包。李云云被释放后找他们要钱,齐宗民与一姓田的恶警互相推脱、抵赖,都不承认自己拿过钱,但翻家却是他俩动的手。 在非法抄家期间,恶警们将正在单位上班的于海彬强行绑架到十家子拘留所,一个月后又将其送往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院非法劳教3年。 2005年1月的一天,齐宗民又闯入她家进行恐吓。为了避开这种无赖的纠缠,她不得不搬家。此后,齐宗民仍四处打听她的住址。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威胁/恐吓;
私闯民宅;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抄家;
骚扰;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朝阳市凌凤派出所恶警齐宗民的犯罪事实
辽宁省朝阳市大法学员于海彬、李云芸夫妻被绑架经过
相关单位及个人:
凌凤派出所电话(区号0421) 胡 军 所长 办2860139 宅2619264 手机13704911345 韩晓龙 指导员 宅2650665 手机13190255388 田孝阳 副所长 手机1305261400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凤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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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宗民,
田某某
更新日期: 2006年1月25日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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