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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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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能

简介:
林能
(Lin,Neng), 男 , 广州市广东省法轮功学员,原籍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住在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10号小区。

林能因采用微信、QQ讲真相,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林能在家被荔湾区公安分局国保伙同昌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八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他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所谓法官是蔡正尧。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批捕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至少枉判30名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荔湾分局
荔湾区法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990路车运动场站对面)邮编:510378<br>荔湾区法院办公电话:020-81266702 020-81600133<br>[刑庭] 02081600561、02081600795,传真:02081600563<br>院长:姚义堂02081600256、13808877393<br>副院长:何国秋02083006002、13802832908<br>副院长:杨伟军02081600399、18988932318<br>[办公室] 主任:吴伟华02081600759、18928919962<br>副调研员:刘元明02081600763、13076874951<br>[党组] 成员:胡海明02081607881、18928919948<br>[政工办] 主任:温里君02081600755、18926130102<br>[执行局 ]局长:招汝荣02081600772、18928919912 : 蔡正尧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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