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招远市区法轮功学员时学莲被招远罗峰派出所以发真相资料为由劫持到派出所,现已被劫持到烟台看守所。详细情况待补充。
法轮功学员拥有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发放真相资料是救人的,招远罗峰派出所是执法犯法,必将被追究责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招远市区法轮功学员时学莲被劫持 山东省招远市区法轮功学员时学莲被劫持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招远罗峰派出所 烟台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