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自强
简介:
赵自强(Zhao,Ziqiang),
女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8点赵自强在锦州面粉厂附近贴真相不干胶时被社区构陷到锦铁派出所,之后被所谓“取保候审”在家。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下午两点,凌海市法院对赵自强的构陷案非法开庭。在法庭上,赵自强明确陈述自己无罪,并指出庭审本身即属违法。她当庭向法官背诵了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并无法轮功)以及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即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第99条、100条废止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的相关内容,明确指出:拥有、制作法轮功资料以及向民众介绍法轮功均不违法。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凌海市法院法官仍无视事实与法律,枉判赵自强两年。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她被劫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锦州妇女赵自强遭冤判入狱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502215p.html#25115224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锦铁派出所
凌海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2月14日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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