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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梅

简介:
刘雪梅
(Liu,Xuemei), 女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法轮功学员。

汤志伟、刘雪梅因张贴“不干胶”真相标语(内容包括“中共是邪教、中共是恶魔”)及发放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者诬告。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晚,梅江区公安分局出动七八辆警车、三辆消防车,赶到夫妇二人在梅江区的住处企图实施绑架。二人坚持正念抵制、拒绝开门,当晚绑架未遂。此后,他们被严密监控。

据悉,刘雪梅、汤志伟早已被非法跟踪、监控多时。他们经营的服装店频遭陌生人骚扰,店门口常有可疑车辆与人员徘徊,导致店铺无法正常经营,被迫停业。他们居住的小区也长期出现陌生车辆,车辆隔段时间更换,且常有可疑人员出没。二零二五年六月底,两名青年男子骑摩托车出现在楼下,装扮成外地游客,随后一辆黑色轿车驶来,两名中年男子与其会合。他们在楼下张望、低声议论,其中一名中年男子还在汤志伟、刘雪梅家门口拍照,之后一行人离开。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一日,夫妇二人再次张贴真相不干胶、发放真相传单时被跟踪监控。十月十二日晚九点五十分左右,他们在居住小区侧被梅江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警察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等私人物品。

汤志伟、刘雪梅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看守所,十一月十七日被梅江区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整个构陷流程为:梅江区公安分局 → 梅江区检察院 → 梅县区检察院 → 梅县区法院。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梅县区法院对夫妇二人非法庭审。参与人员包括:审判长张威,审判员张巧玲,陪审员叶舒,书记员凌悦,法官助理黄佳佳。四月底法院下达枉判:二人均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十二万元。

迫害类型:
骚扰监视/跟踪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审讯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梅州市汤志伟、刘雪梅夫妇均被枉判八年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507790.html#2631320591
广东省梅州市汤志伟、刘雪梅面临非法庭审
广东梅州市汤志伟、刘雪梅夫妇被劫持二月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503051.html#251127201310

相关单位及个人:
(1)梅县区检察院检察长(2020年12月起任)李培军,13826624567 (2)梅县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郭秀霞 (本案公诉人) (3)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24年11月任命)张威 13823869381,1979年3月15日出生,13823869381原民庭法官 (4)梅县区法院刑庭原副庭长 张巧玲13502523608,1974年6月28日出生,2024年9月被免去副庭长职务 (5)梅县区法院叶舒 13750579924,2589757 (6)梅县区法院副院长肖锋(2020年10月任命)13500120808,原民事审判二庭庭长(2018年在职)1977年1月13日出生,分管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工作 (7)梅州市中级法副院长、代理院长(2026年3月起任) 侯向磊 (8)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4年10月起任)周政,13632196187 梅江区分局国保大队:0753-2168210 (1)、国保大队 大队长(2022年已在职-):张启维,1972年6月出生,1993年加入公安刑警大队工作,曾经担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2016年)、刑侦大队教导员(2016年),2021年仍在刑警大队 (2)、教导员:张志平,梅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中队指导员;2019年3月-三角派出所教导员;2021年10月-城北镇派出所代所长 (3)、副大队长:刘国导(曾误作刘国涛),手机13823855876宅电0753-2244395(2250003),住在江南三板桥 (4)、副大队长 叶世新 (5)、一中队中队长:邹文海,原刑警大队(2011年) 二中队中队长:张晓中13923031663 三中队中队长:叶城 (6)、国保大队成员 李海珠 13823891094,曾误以为国保大队长,在2015年底可能担任过国保副大队长 (7)、国保人员:张晓立13823811933原五洲派出所警察

责任单位及恶人:
梅县区法院电话:0753-2589710、0753-2589713。<br>院长:魏伟辉 138-2381-9238<br>副院长:古英智 0753-2589725 <br>刑庭庭长:潘伟熙(审判员,主审法官,多年来一直径办迫害大法弟子案件),135-6096-8198,0753-2240760(宅)。<br>审判员:张巧玲(女)0753-2589713<br>法院信访室:0753-2589375
梅江区检察院地址:广东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2号,邮编:514000,值班室:0753-2196761,传真:0753-2196804
梅州市看守所梅江区看守所(即梅州市看守所)<br>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芹洋村,邮政编码:514000)<br>电话:0753-2291303、753-2290154,所长:钟炎枢。

更新日期: 2026年5月16日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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