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丽红(莉红)
简介:
金丽红(莉红)(Jin,Lihong),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是农历新年,何强刚刚上任,劳教所一楼东侧被严管迫害的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向所长要求有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遭到以刘洪光为首的多名恶警的迫害。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刘贵华(鸡西人,现已被哈尔滨监狱迫害致死)、王淑君(现已被迫害致死)和张连英用胶带封住嘴,从一楼西门偷偷转到卫生所二楼。下午两点多副所长侯瑞岫来女队同恶警刘洪光、何强研究如何对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被他们列在名单中的法轮功学员有:王俊华、赵亚贤、高贵玲、栾秀媛、杨玉波、邓春霞、付美琳、马晓华、金利红、王贵梅、武艳萍、刘让芳。刘洪光、何强指使男队十多名恶警将其余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诱骗到南二楼,由刘洪光问话提要求,法轮功学员不予配合,恶人们就大打出手。恶警胡云森把王俊华的头发一把一把的扯掉,把六十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赵亚贤的手脚都绑在床上迫害。恶警彭海生大骂,并把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全都铐在床上或绑在椅子上共八天,其间不让洗漱。 劳教所恶警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有:郭振伟、于龙江、徐金利、徐恒基(管理科科长)。 二零零一年过年期间,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的金莉红向所里的一个高个子的头目揭露迫害的真相时,被他用棉被塞到口腔里,堵着不让她说,结果堵的太重了,差点造成窒息。金丽红被逼整天坐小圆凳。冬天又是阴面,墙上长着绿色的毛,几平方米的小房间,吃喝拉都在室内,长期不通风,只有送饭开锁打开。致使金丽红身体出现异常,呼吸困难等现象。 里面打骂学员非常残酷,如对学员金丽红手、脚同时支棍(两手分开锁在一米多长的铁棍两端,脚腕处还要支一根一米长的铁棍,整个身体成大字形),时间长了就会造成身体残废。由于受酷刑、虐待,学员不得不绝食,管教就说如果不吃饭,就要被灌粪便。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法轮功学员付美琳(一年到期了,又给加期八个月,还不放人)不转化,到期不放人,警察强制转化,铐付美琳,付美琳凄惨地喊:“救命啊!救命啊!”金丽红、王玉红等法轮功学员过来看付美琳,李秀锦掩盖事实真相,并说:“什么事都没有。”然后动手猛打金丽红一拳,此时被警察利用的普犯,故意在里面把门上的玻璃打碎,然后栽赃到法轮功学员头上。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晚,金丽红被公安分局非法抓捕,连续酷刑逼供七天七夜(过程中只让睡了四个小时左右)用点燃的烟头呛眼睛,大背扣还用拖布杆上提,连插折两根后,一起插入两根拖布杆上提,还让其跪在拖布杆上,并在小腿处横插拖布杆,左右各有人站在上面。其中有一局长揪着金丽红的头发,事后金丽红发现头发一把把的掉,而且有一只骼膊处于残废状态。 和局长说及此事时,局长却说:“你说那没用,你说那没用。”金丽红一直绝食大约十天左右,身体极度虚弱。在警官医院治疗期间正念走脱,后来在南方被非法抓回。她绝食抗议迫害,据说把灌食的管咬断。目前一直被关押在警官医院,出现半身不遂状态(半身不会活动)。 金力红女士于六月一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最高法院立案庭、全国代表大会、国务院办公厅邮寄控告状,申请最高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
吊背铐;
剥夺睡眠;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推、掰、撅;
用棉被等物捂/闷;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遭冤狱酷刑-优秀护士控告首恶江泽民
曾十次被绑架 栾秀媛面临非法庭审
王玉洪惨遭佳木斯劳教所近六年迫害
佳木斯劳教所女队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大法弟子金丽红遭劫持迫害
佳木斯劳教所折磨手段:全天体罚“码子” 长期不通风
2001年12月24日大陆综合消息
揭露佳木斯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2000年9月8日大陆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桃山公安分局 局长:朱局长 电话:(办公室)0464-8297801 副局长:腾云 电话:(办公室)0464-8297804 桃山市公安局局长:张和平 经保科科长:副科长 电话:(办公室)0464-8297816 610办公室主任:毕树春 警官医院: 院长 电话:(办公室)0464-8682666 院长 张焕新 电话:13009967120 副院长 智力 电话:(办公室)0464-8682672 主任 潘国君 护士 李晶芳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侯瑞岫,
彭海生,
胡云森,
刘宏光,
徐金利,
何强,
郭振伟,
徐恒基,
于龙江
七台河市公安分局
警官医院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9日 0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