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嘉
简介:
张俊嘉(Zhang,Junjia),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法轮功学员,铁岭市昌图县后窑镇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张俊嘉在沈阳市开网约车,向乘客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意举报,他被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笃工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沈阳维康医院(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强制“检查身体”时,被抽了六管血。随后,他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大东看守所迫害。 此后,公检法部门罗织材料,将陷害张俊嘉的案子推进至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和大东区法院。开庭日期从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推迟至七月十三日,又再次延后至八月七日。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周五)上午9点,张俊嘉在大东大院301法庭被开庭审理。因家属和法院说亲友辩护人没有阅卷,而且律师有更换。 二零二六年八月四日下午一点多,张俊嘉的母亲耿玉华在金家镇邮局邮寄申冤信件时,被昌图县国保绑架,邮局与派出所联网,信件被扣押。 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上午10点10分,辽宁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张俊嘉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庭审进行至中午后休庭。下午,法官以“下午有会”为由,未继续开庭。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一日上午10点,张俊嘉在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再次遭遇非法开庭,但没开完,八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多,张俊嘉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再次被非法开庭。当他的律师辩护到法轮功相关内容时,审判长陈壮威多次打断律师,不准他说下去。当律师辩护到“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时,不让他说。当律师辩护到“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时,陈壮威说休庭。 审判长陈壮威拒绝张俊嘉的律师谈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正是在掩盖中共人员执法犯法的行为,同时强制剥夺张俊嘉的律师的辩护权利。 休庭后,审判长陈壮威等三人走出法庭。十几分钟后,他们回来,继续开庭,允许律师继续辩护,但仍不准律师提及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当律师在继续辩护中,再次辩护到法轮功相关内容时,审判长陈壮威指使法警将律师带出法庭。 审判长陈壮威逐出正当辩护的律师后,假意询问张俊嘉是否需要法院“安排律师”?被张俊嘉拒绝。一个敢于说真话的律师被审判长逐出法庭,他还会安排什么样的律师?答案显而易见——只能是“不说真话、配合陷害”的所谓“援助律师”。 随后,审判长陈壮威让张俊嘉自我陈述。当张俊嘉讲到自己开网约车期间为他人做的许多好事时,审判长陈壮威再次阻止其继续发言,并称择日宣判,庭审草草结束。 目前,张俊嘉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一年半,现已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抽血;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昌图县网约车司机张俊嘉讲真相被诬判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514437.html#26919231313
法轮功学员张俊嘉面临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再次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六年八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513171.html#2688223134
辽宁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张俊嘉在沈阳市大东区被非法开庭 现休庭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512392.html#2671522383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511902.html#2671222227
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511874.html#26630224521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张俊嘉在沈阳被构陷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邮编110041)
电话:024-88130838、88502198、28319561、28319699
审判长:陈壮威024-28319788、15640568007、15940480585
法官:王岩妍024-28319546
部份相关信息:
笃工派出所所长邵大成:手机:17702497988
铁西分局督审大队电话:024-31932110
国保大队电话:024-25850233
大东区检察院:李丹丹办公电话:024---88363315
法官 办公电话:024---28319564
陈壮威 024-28319788 王岩妍:024-28319546
责任单位及恶人:
铁西区看守所(汪家河子)
大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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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壮威
大东区检察院
大东看守所
铁西区笃工街派出所
铁西区维康医院
更新日期: 2026年9月27日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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