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军
简介:
张桂军(Zhang,Guijun),
女 ,
54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大学学历,原沈阳体育学院教师。因坚持信仰,她自一九九九年后多次遭受迫害: ◎ 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 二零零三年五月被非法劳教两年,被迫失去公职、离婚、流离失所,后到北京打工; ◎ 二零一一年六月再次被绑架、枉判八年。 父亲年迈,生活全靠她照料。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张桂军被锦州市凌南派出所绑架、抄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张桂军到锦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非法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 复议中心冯姓工作人员登记后说,需补充《处罚决定书》。张桂军返回派出所索要处罚决定书,等候一个多小时后,派出所一安姓民警出来答复:您这个案情比较复杂,我们得请示一下我们领导,得领导批复后才能给您,您下周一(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再来取。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起诉状,次日即遭凌南派出所四名年轻警察入室绑架,再次被非法拘留十五日。当天晚上十一点二十分,她被投入锦州市拘留所402监室。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张桂军将《行政复议申请书》正式邮寄至复议中心。六月八日,她前往询问是否立案,值班女律师答复:领导出差,六月十日再来或电话询问。六月十日,张桂军再次前往复议中心,见到主管李科长(0416-3888385)。李科长答复:“你这个事我们管不了。”张桂军质疑:申请符合条件,也未超期,为什么不受理?况且处罚决定书明确写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李科长回应:“你去法院起诉吧。”张桂军要求出具“不予受理说明书”,李科长答复:“出不了。” 六月十二日,张桂军携《行政复议情况说明》去复议中心要求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已申请复议。值班冯律师答复:“签不了,领导在开会。”六月二十四日下午两点左右,她再次前往,值班张律师联系主管科长后答复:李科长外出开会。七月九日,她第三次前往,值班陈律师联系李科长后,李科长电话回复仍是:“签不了。” 至此,锦州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对张桂军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既不受理,也不出具任何书面材料,甚至拒绝在情况说明上签字确认。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锦州张桂军被非法拘留-依法行政复议处处受阻
依法起诉-锦州妇女张桂军再遭凌南派出所绑架拘留
张桂军申请行政复议 辽宁锦州市凌南派出所拖延交付相关证明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6年7月29日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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